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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各渠道网上银行、基金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4年6月23日起参加以下销售机构网上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代码
1、网上银行费率优惠活动
* 上表列示各渠道通过柜台及网银提交定投业务优惠费率,其他方式提交定投业务优惠费率以代销渠道相关规定为准。 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新募集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基金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含0.6%)的,申购费率按活动优惠折扣(若活动优惠折扣为8折,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或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的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网上直销优惠费率为准。 4、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网上银行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特殊情况以销售渠道为准。 6、若本基金日后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销售机构报送为准,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31089000 上述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1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 2014年6月19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不应超过5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确认失败。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为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暂不开通本基金在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在其他渠道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仍照常受理,具体请以渠道的相关公告为准。本基金若开通在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18 日
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赎回金额限制 1.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0份,若某投资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率如下:
3.3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全部或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4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 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农商行适用于最低扣款额300元; 哈尔滨银行适用于最低扣款额200元;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农商银行、东莞农商银行、渤海银行适用于最低扣款额100元。 国泰君安、中信建投、银河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中投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100元。 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万联证券、光大证券、厦门证券、华宝证券、天相投资、平安证券、江海证券、广州证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300元。 申万证券、齐鲁证券用于最低扣款额500元。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直销业务专用电话:021-31081759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1081841 联系人:沈茜 5.2 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4年6月23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或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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