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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2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奎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4年7月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3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调整情况 调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为:防爆电气及电力变压器制造、维修、技术咨询;线缆制造(含矿用电缆);备件及原辅材料销售。 调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防爆电气及电力变压器制造、维修、技术咨询;备件及原辅材料销售。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防爆电气及电力变压器制造、维修、技术咨询,线缆制造(含矿用电缆);备件及原辅材料销售。 修订后: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防爆电气及电力变压器制造、维修、技术咨询;备件及原辅材料销售。 三、授权事项 因调整经营范围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4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7月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 4、召开时间: 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 5、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青年西路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披露情况: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7月1日(8:30-11:30, 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8448188 传真号码:0515-88449688 联 系 人:刘元玲、张健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青年西路88号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0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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