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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ST普林 公告编号:2014-02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17日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17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侯维民先生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 125904172股,占公司截至2014年6月11日(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51.21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18785182股,占公司截至2014年6月11日(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48.316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7118990股,占公司截至2014年6月11日(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2.895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刘梦时律师和杨悦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曲德福先生、严光亮先生、王忠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曲德福先生、严光亮先生、王忠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曲德福先生:11878518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57%; (2)严光亮先生:11878518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57%; (3)王忠全先生:11878518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57%;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403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2%; 反对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弃权1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2314645股,持股比例为25.3466%。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批准,审批结果及转让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梦时 杨悦 3、结论性意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ST普林 公告编号:2014-02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06月13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4年0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因工作原因,独立董事王振忠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陈敏女士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侯维民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会议选举,同意曲德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曲德福先生简历见附件。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会议选举,同意严光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严光亮先生简历见附件。 3、《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会议审议,调整后的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曲德福 委员:王忠全 侯维民 王振忠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玉利 委员:王振忠 严光亮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 敏 委员:张玉利 周宏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振忠 委员:陈 敏 曲德福 其中,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三个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曲德福先生简历: 曲德福先生,中国国籍,49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董事、党委副书记兼董事及工会主席。现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公告日,曲德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严光亮先生简历: 严光亮先生,中国国籍,55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天津市复印设备公司、天津市天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严光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ST普林 公告编号:2014-02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06月06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0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3人。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王颖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选举王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王颖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王颖女士简历 王颖女士,中国国籍,36岁,硕士学位,质量工程师。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制造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兼公司工会委员。 截至公告日,王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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