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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4-028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09:00 2、召开地点:太原市和平南路83号煤气化公司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锁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现场会议的2家股东,共代表股份258,867,168股,占总股本的50.39%。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累计投票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数为258,867,168股,同意票258,867,16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华鹏 安恒跃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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