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4-02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4-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吴红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15,137股,持股5%以上)的通知,吴红心先生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吴红心先生将其持有公司3,130,000股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东莞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1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2月11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吴红心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6,715,1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7%;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7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16%,占公司总股本的4.18%。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