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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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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23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进行专项存储。

一、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1年9月21日,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狮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截至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该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账号104007512010003372)、信息化建设项目(专户账号为104007512010003389)和区域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专户账号为104007516010002046)的存储和使用,除非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4年6月20日,专户104007512010003372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061,233.63元;专户104007512010003389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597,703.32元;专户104007516010002046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776,762.02元。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上三个专户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进行公告。

公司其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意见

东方精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东方精工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负面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东方精工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23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本次需要调整折旧年限的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范围,是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设备项目”中所建设的房屋及建筑物和购入的机器设备。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建筑物的质量标准大幅度提高,建筑施工单位基本全部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完成建筑施工,而且公司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材料使用标准,公司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质量较以前建筑物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使用寿命明显延长;同时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机器设备均选用了具备国际先进水平且稳定高效的成套设备,其中大部分设备为欧洲、日本、韩国的进口设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使用寿命要比公司原有设备显著提高。

为准确反映公司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实际运营状况,公司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认真复核,认为该部分资产的使用寿命明显长于公司目前会计估计年限,为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并且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调整如下:

资产类别变更前折旧年限(年)变更后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2020-40
机器设备5-105-18

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均保持不变;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仍为5%。

2、变更生效日期

本次调整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未做调整,不影响原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假设不考虑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对公司2014年度的净利润不会造成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2013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影响不会致使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公司董事会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23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核查、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对截至2014年6月2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笔,合计人民币918,384.51元进行核销,其中因公司破产无法收回的款项共618,384.51元。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是历史积存,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核销坏账。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坏账的计提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本次拟核销的坏账总计918,384.51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核销的坏账款项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认购广东嘉腾机器人

自动化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东方精工本次现金认购嘉腾机器人20%的股权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搬运机器人及智能物流系统建设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智能物流系统的下游行业包括汽车、家电、电子、机械、化工、航空航天、医药、食品加工、烟草、印刷、电子商务的配送中心、机场、港口等,这些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密切相关。在我国未来GDP增速逐步放缓的预期下,下游行业对自动化仓储设备需求的增长速度可能出现放缓,这将对业内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进而影响本次投资的经济效益。

东方精工将积极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根据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2)协同效应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从整体角度来看,东方精工与嘉腾机器人的协同效应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大。然而,东方精工仍需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与嘉腾机器人进行融合,公司和嘉腾机器人之间能否顺利实现协同整合具有不确定性。若东方精工未能及时与嘉腾机器人的协同合作存在障碍,可能会对投资标的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东方精工与嘉腾机器人的业务虽然均属于工业自动化领域,在产品结构上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但东方精工能否合理地加以利用并实现全产业链战略布局效应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业务整合及协同效应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投资未产生合理回报的风险

虽然嘉腾机器人在搬运机器人行业的内资品牌厂商中处于领先地位,并凭借对新兴应用领域客户提供个性化整体解决方案和快速响应服务,已在部分新兴应用领域赢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如果国际品牌厂商加大本土化经营力度,或者国产其他品牌厂商在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将导致搬运机器人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嘉腾机器人不能在短时间迅速提高经营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在较强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东方精工将面临投资不能产生合理回报的风险。

(4)业绩补偿能力不足的风险

为规避投资风险,东方精工与嘉腾机器人及其4名股东在《投资协议》对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条款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如在东方精工投资期间,嘉腾机器人出现经营情况未达到业绩承诺的情况,可能存在嘉腾机器人4名股东业绩补偿能力不足的风险。

(5)嘉腾机器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投资协议》签署各方同意以尽最大努力实现嘉腾机器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一致目标,并且东方精工与嘉腾机器人4名股份约定了相关的股份回购条款。由于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是一项较为长期而复杂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工作,因此,嘉腾机器人于2019年12月31日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东方精工本次现金认购嘉腾机器人20%股权,对东方精工及嘉腾机器人近期及当期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4年6月23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与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腾机器人”或“标的公司”或“投资标的”)及其6名股东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签订了《投资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投资4,912万元,现金认购标的公司20%股权。

2、本事项已于2014年6月23日,经东方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现金认购嘉腾机器人20%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陈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7.5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27.5万元

住 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13号之3地块厂房40-4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营业范围:制造:工业智能机器人及配件、恒温恒湿机、电脑测试治具、工装夹具、电子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工业软件、合成石材料及机电设备零配件(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营、专控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嘉腾机器人及嘉腾机器人6名股东与东方精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35002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嘉腾机器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4年2月28日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2,011,277.6842,187,805.89
负债总额13,162,069.5513,421,950.36
净资产28,849,208.1328,765,855.53
 2014年1-2月2013年年度
营业收入3,401,794.582 7,584,253.01
净利润83,352.603,430,714.15

3、增资方式

根据各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在符合《投资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东方精工拟以自有资金投资4,912万元,认购标的公司20%股权,即256.875万元股权。该投资款项中,256.875万元作为标的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4,655.125万元作为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投资前本次投资后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陈友557.754.28%557.743.42%
陈洪波969.34%967.47%
符致云13613.24%13610.59%
黄平727.01%725.61%
佛山市顺德区群策投资有限公司10910.61%1098.49%
佛山市顺德区群创投资有限公司56.85.53%56.84.4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6.87520.00%
合计1,027.5100%1,284.375100%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及依据

东方精工参照嘉腾机器人2013年及2014年1-2月的经营情况,及未来三年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经与嘉腾机器人陈友、陈洪波、符致云、黄平(以下简称“嘉腾机器人4名股东”)充分协商,以嘉腾机器人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6,100万元,按年平均净利润2,033.33万元的12.08倍市盈率进行整体估值,确定嘉腾机器人估值为24,560万元人民币。东方精工此次认购标的公司20%股份,交易价格为4,912万元人民币。

2、业绩承诺及补偿

嘉腾机器人4名自然人股东陈友、陈洪波、符致云、黄平一致确认并承诺2014-2016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1,600万元、3,5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如嘉腾机器人未实现上述业绩承诺,则需按照实际实现的三年累计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占承诺净利润的比例向东方精工进行现金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现金补偿金额”=三年累计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承诺净利润×投资额(即4,912万元),但最高现金补偿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在支付上述现金补偿的同时,应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支付自实际投资日(以乙方投资款项打入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至“现金补偿金额”支付当年(即2017年)的3月31日为止期间的利息,利息的计算按照单利的方法计算。

3、股份回购条款

嘉腾机器人如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方精工有权要求嘉腾机器人4名股东回购东方精工所持股份,回购价格按照以下两者较高者确定:

A:投资额减去现金补偿额后,按年8%的投资回报率计算收益,并减去东方精工投资期间所获得的现金分红,投资回报率按照单利的方法计算。可参考以下计算公式:

回购价格=(投资额-现金补偿金额)*(1+n*8%)-东方精工投资期间所获得的现金分红

备注1:现金补偿金额”=三年累计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承诺净利润×投资额(即4,912万元),但最高现金补偿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备注2:n为自实际投资日至回购价款支付日折算的年限数字

B:回购时东方精工所持有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两倍。

嘉腾机器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东方精工有权选择按照上述的计算方式要求嘉腾机器人4名股东回购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嘉腾机器人股权:

(1)嘉腾机器人4名股东或嘉腾机器人出现诚信问题损害公司或投资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出现账外销售收入、私自挪用或占有公司财产等情形;

(2)嘉腾机器人的有效资产(包括土地、房产、设备或知识产权等)因行使抵押权被拍卖等原因导致所有权不再由公司所有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并且在合理时间内(不超过三个月)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并予以解决,由此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嘉腾机器人4名股东所持有的嘉腾机器人之股权因行使质押权等原因,所有权发生实质性转移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

(4)嘉腾机器人的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发生实质性调整,并且不能得到投资方的同意;

(5)嘉腾机器人4名股东对外转让其所持公司股权,或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或另行投资与丙方相同或近似的业务;

(6)东方精工投资后,公司出现重大亏损,如公司累计净利润亏损额超过1,000万元。

4、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嘉腾机器人应当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东方精工发出付款通知,东方精工须于付款通知规定的最后付款日之前将其全部认购款项一次性汇入嘉腾机器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5、标的公司董事会的人员安排

投资完成后至引入其他投资者前,标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应不超过5人,东方精工有权提名1人担任公司董事,各方同意并在相关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东方精工提名的人士出任公司董事。

6、其他约定

经本次交易各方签署并确认,《投资协议》对“上市前的股权转让、新投资者进入的限制、竞业禁止、知识产权的占有和使用、清算财产的分配、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7、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投资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成立,待东方精工董事会作出批准本次投资事项的决议后正式生效。

8、违约及责任

《投资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具体内容如下:

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投资方投资额的10%;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对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金最高不超过投资额的10%。;

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与嘉腾机器人形成战略合作,进入机器人行业,将为上市公司拓宽市场发展空间

东方精工本次入股嘉腾机器人,借此契机与嘉腾机器人行业形成产业战略合作,将极大程度地拓展上市公司新的市场发展空间。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数据统计,2005-2013年间,中国工业机器人的年均销售增长率约为28%,已成为全球工业机器人出口的第二大目的地。2013年,我国工业机器人的购买量近37000台,占到全球购买量的22%,首次超过日本。

(2)构建自动化智能物流系统,实现公司瓦楞纸包装设备全产业链布局的战略目标,为客户提供“包装-智能物流”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

而嘉腾机器人在搬运机器人智能物流领域有着多年的沉淀,有助于东方精工自动化智能物流系统的建设,为客户提供“包装-智能物流”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从而全方面满足客户一站式设备采购需求,并地提高瓦楞纸箱包装企业的生产效率,减少生产人员,降低劳动强度。

(3)优化资源配置,共享客户资源,进一步加强综合盈利能力

东方精工与嘉腾机器人的深度合作有利于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嘉腾机器人可以依托东方精工下游客户对瓦楞纸箱包装成套设备配套智能物流服务的需求,拓展搬运机器人在瓦楞纸箱包装企业应用领域的市场广度。依托东方精工国内领先机械零件加工能力,将极大提升嘉腾机器人在关键零部件的机加工能力和品质。同时嘉腾机器人可与东方精工实现供应商资源共享,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应质量,发挥供应商的协同效应。同时,东方精工也将引进嘉腾机器人智能物流带来的成本优势,提高东方精工在物料储运、配送的综合效率,提高综合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4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14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6月23日上午9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现金认购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4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分红管理制度》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2014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细则的议案》

根据2014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2014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本次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项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4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6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周德永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4年7月9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8日下午15:00至 2014年7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4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8:30-11:30至2014年7月9日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兰长发

联系电话:0757-86695489

传真:0757-8109893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技工业园狮山大道北段

邮编:528225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4年7月8日下午16:3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11”。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100
议案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6月21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因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3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6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24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此次核销坏账。

三、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郝世明 李克天 黄 滨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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