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4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君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245,118,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君敏先生、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张代敏先生、邵万斌先生、刘书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学伟先生、姜国健先生、林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 3.1.1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2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3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4选举张代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5选举邵万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1.6选举刘书贤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 3.2.1选举赵学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2选举姜国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3选举林琼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美荣女士、马菊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马殿云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1 选举王美荣女士为公司监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2 选举马菊萍女士为公司监事: 赞成票245,118,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4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1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三年。 (1)战略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杨君敏 委员:隋君美、赵学伟 (2)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林琼 委员:赵学伟、李玉林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赵学伟 委员:姜国健、张代敏 (4)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姜国健 委员:林琼、刘书贤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玉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隋君美女士、张代敏先生、师恩战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隋君美女士为财务总监。 以上任期均为三年。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师恩战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的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5-8070881, 传真:0535-8070881, 电 子 邮 箱 为 :shuangtashipin@sohu.com。通讯地址为: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邮编:265404。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于智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三年。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娜君女士(简历附后)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李娜君女士的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5-8070881, 传真:0535-8070881, 电 子 邮 箱 为 :shuangtashipin@sohu.com。通讯地址为: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邮编:265404。 三、备查文件 1、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1、师恩战先生,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日报记者、齐鲁晚报记者、蓬莱日报记者,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师恩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于智军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审计部部长。于智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李娜君女士,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娜君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4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11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王美荣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选举王美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