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0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4年6月20日、2014年6月23日、2014年6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14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矿山扩产建设方案调整的公告》(编号:2014-035)。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4月18日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达锂业下发的《关于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推进情况的函》(甘办函[2014]94号)的精神和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征地工作的实际情况,融达锂业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项目整体设计方案,适当调整建设进度,稳妥推进项目征地工作和建设工作。公司确定,融达锂业在2014年度完成征地并复工复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由此,将导致融达锂业自2014年度起的业绩无法按期实现,公司2013年2月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交易对方对融达锂业相应业绩承诺应相应调整。 2014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议案》,并于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融达锂业矿山扩产建设方案调整及延期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14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广州路翔交通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于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沥青业务全资子公司西安路翔100%股权、重庆路翔100%股权、北京路翔100%股权打包转让给广州路翔交通材料有限公司,并于6月19日披露了《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65)。至此,公司基本完成了改性沥青生产相关业务退出计划,关于公司沥青业务退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2014年6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1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以现金购买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并于6月19日披露了《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0),关于购买东莞德瑞德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14年6月19日,公司刊登了《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相关资料,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与一致行动人张长虹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为24.66%,吕向阳、张长虹夫妇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4年6月20日,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张长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财务顾问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内容的核查意见。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内容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2014年6月2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荣卿先生通知,柯荣卿先生由于前期通过质押股票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月25日需要偿还较大数额的资金,因此于6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票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关于控股股东柯荣卿先生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1)。 8、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前述事项中,公司已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除前述已披露的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同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投资者仔细阅读《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五节所披露的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 (1)控股股东变更风险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各项治理准则和规范,建立起了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完成后,融捷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吕向阳、张长虹夫妇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融捷投资及吕向阳、张长虹夫妇可能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作出对中小股东不利的决定。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种规范文件的要求,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2)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须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的批准和核准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3)锂矿扩建项目实施不如预期的风险 公司的锂矿扩建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2014年度将是扩建项目是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年度。虽然扩建项目的很多前置性要件不断推进,但诸如征租地等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推进,上述要件的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扩建项目无法在2015年达产,则融达锂业的盈利能力将受到重大影响。另外,扩建项目的进度也将影响锂盐厂建设的进度,从而影响公司在锂业产业链布局的进度和时间。 (4)公司业务转型和战略调整带来的风险 公司于2012年确定了业务转型的方向,决定以发展锂业为主,逐渐调整沥青业务。在此转型变革过程中,公司战略、业务模式、经营规模、经营团队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并且直接导致了经营业绩的变化。2014年度公司还将继续深入推进业务转型和战略调整。虽然公司上下对未来充满信心并坚定推进转型变革,努力改善公司各项基本面,但转型的效果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预测。 (5)锂矿采选相关安全环保的风险 公司的锂矿开发业务属于资源采选行业,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为失误都会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虽然融达锂业已积累了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锂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水及废渣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成本可能增加。 (6)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3%、1.58%、-15.0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但净利润短期内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因此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7)股市风险 本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本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影响外,还会受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供求状况、投资者信心及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本公司经营状况保持稳定,本公司的股票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1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6月24 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柯荣卿先生的书面减持股份通知。由于前期通过质押股票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月25日需要偿还较大数额的资金,因此柯荣卿先生于6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票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2013年2月19日披露柯荣卿先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14年6月24日,柯荣卿先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柯荣卿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柯荣卿先生未曾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柯荣卿先生的减持行为亦遵守了其在公司IPO时作出的持股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柯荣卿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除遵守前款股份锁定承诺外,柯荣卿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还对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减持股票作出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5、此次减持后,柯荣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3.5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91%,柯荣卿先生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6、柯荣卿先生承诺从本次减持之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5%。同时,由于此前柯荣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职务,因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和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故其辞职将在2014年7月4日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的董事时生效,柯荣卿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柯荣卿先生关于减持路翔股份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