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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14-021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发布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2日起开始停牌。停牌期间,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4年5月17日、2014年5月24日、2014年5月31日、2014年6月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4年6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持续停牌期间,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与各相关方就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继续进行论证、协调、沟通。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各中介机构正在推进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前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在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迪 花蕾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联系传真:0527-84253042 2、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葛欣 汪晓东 联系人:龚心宇 联系电话: 021-23219622 联系传真: 021-63608081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0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对汕头可逸塑胶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对汕头可逸塑胶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等工作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开展的基膜、功能膜生产、研发、销售综合能力,寻求具有优势互补潜力的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合作,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如下工作: 一、授权管理层开展对汕头可逸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可逸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该公司的历史、财务、资产、业务、知识产权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 二、授权管理层单方或联合可逸公司共同委托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本次尽职调查工作。 三、授权管理层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与可逸公司控股股东初步磋商股权投资合作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权限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四、本次授权不构成对汕头可逸塑胶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任何承诺,本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5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投资")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斯诗女士与黄星顺先生通知,金科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88,72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已于2014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押登记手续;黄斯诗女士及黄星顺先生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2,790,000股和2,36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6月24日,质押期至2014年8月27日止,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金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52,835,3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82%),已累计质押5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2%);黄斯诗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6,196,5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6%),已累计质押13,0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黄星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1,101,1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6%),已累计质押11,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6%)。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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