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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增加了"选举闫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个临时提案。有关增加该提案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4日在宁波凯利大酒店八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箕漕街76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久芳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8957618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40%。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 董事王久芳先生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董事刘丽云女士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董事胡约翰先生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董事俞康麒先生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董事王丛玮先生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独立董事贾生华先生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独立董事邱妘女士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独立董事闫国庆先生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上述八位董事、独立董事成员与公司工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蓝冬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 监事张蔚欣女士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 监事余亚萍女士 同意股份89576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上述二位监事成员与公司工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怀满先生、刘琰女士、韩铭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三、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做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陈农、刘燕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在公司16楼会议室召开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议,会议选举蓝冬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张怀满先生、刘琰女士、韩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蓝冬海先生、张怀满先生、刘琰女士和韩铭先生的简历附后。 以上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由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蓝冬海,男,1976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总裁助理、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张怀满,男,1972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现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台州公司总经理等职。 刘 琰,女,1979年9月出生,汉族,本科。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曾任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宁波保税区三网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控部经理等职。 韩 铭,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部经理。曾任核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备所所长。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在宁波凯利大酒店八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箕漕街76号)由王久芳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一致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久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委员会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王久芳先生为主任委员,王丛玮先生、贾生华先生、闫国庆先生、刘丽云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邱妘女士为主任委员,贾生华先生、俞康麒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薪酬委员会:闫国庆先生为主任委员,邱妘女士、胡约翰先生为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1、聘任王丛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胡约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 1、聘任胡约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俞康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蓝冬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任宋长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聘任钟卫民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除王丛玮先生外,胡约翰先生、俞康麒先生、蓝冬海先生、宋长虹先生、钟卫民先生均持有公司50000股股票。上述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聘任吴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吴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10万元/人/年(税前)。此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贾生华先生、邱妘女士、闫国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一致审议通过《委托理财管理规定》: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规定(2014年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五项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简历: 王丛玮,男,1987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现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曾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经理。 胡约翰,男,1972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副主任,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1996年获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俞康麒,男,1970年8月出生,汉族,硕士,高级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宁波房地产总公司北仑分公司部门经理,宁波市市政房地产开发公司部门经理,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蓝冬海,男,1976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曾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总裁助理、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宋长虹,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会计师。曾任宁波沙发篷帆厂财务负责人,宁波二轻总公司、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总公司财务体改处科员,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钟卫民,男,1972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曾任广州美联物业策划经理,北京利鸿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策划总监,宁波迪赛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专案经理,坤和建设(宁波)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等职。 吴颖,女,1977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办公室主任、总裁办秘书,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2004年3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014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为累计发生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鉴于公司已将该次董事会会议批准的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使用完毕,且目前公司资金尚为宽裕,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5、决议有效期 为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6、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投向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金融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低风险类产品。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前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已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50000万元,其中23000万元理财产品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尚未到期的理财资金为27000万元,最迟将于2014年8月5日全部到期。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利率为4.4-5.2%。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在宁波凯利大酒店八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箕漕街76号)由张怀满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监事余亚萍女士因其他公务无法现场参加,委托监事刘琰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致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怀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简历: 张怀满,男,1972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现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台州公司总经理等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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