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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4—03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13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6月24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议议题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李云生先生,贾保良先生、肖树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研究,提名杜海波先生、卢克贞先生、楚金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即将卸任的独立董事叶永茂先生、张复生先生、尚 贤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新的董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行使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叶永茂先生、张复生先生、尚 贤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李云生先生,贾保良先生、肖树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及杜海波先生、卢克贞先生、楚金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独立意见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7000万元(大写柒仟万元)人民币贷款,公司拟用以其拥有的新乡市小店工业园区土地两宗(土地证号为:新国用(2008)第06007号、新国用(2010)第06023号)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期限为三年。 上述两宗土地原值为:491万元(大写:肆佰玖拾壹万元人民币),净值为:414万元(大写:肆佰壹拾肆万元人民币)。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150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流资贷款,公司拟用以其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第五长丝、第六长丝、第八长丝、第九长丝车间以及氨纶车间二期设备),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凤泉支行,期限为一年。 上述机器设备原值为:84920万元(大写捌亿肆仟玖佰贰拾万元人民币),净值为:30682万元(大写:叁亿零陆佰捌拾贰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包括本次两项贷款事项,本公司抵押资金净值合计为:126,856万元(大写:壹拾贰亿陆仟捌佰伍拾陆万元人民币),为2013年经审计总资产(428,829万元)的29.58%。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长金先生,1962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份39718股。邵长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德顺先生,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宋德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新先生,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兼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10974股。王文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云生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8814股。李云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贾保良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贾保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树彬先生, 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长、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长、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肖树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海波先生,1969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1989毕业于郑州大学,2005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获硕士学位。现任河南正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任三全食品、思达高科、四方达、羚锐制药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克贞先生,1964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1996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副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金融法、保险法、证券法、公司法的教学研究工作。现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考试中心副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楚金桥先生,1966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1999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硕士,现在河南师范大学从事教学工作,现任中原内配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4—03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于2014年6月24日下午1:30点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我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研究,提名张春雷先生、付 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6月24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春雷先生,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集团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付 涛先生,1960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2090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建华先生,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法制办主任。持有本公司股份2090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4—03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7月11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15:00 — 2014年7月11日15:00; 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4年7月10日下午15:00 至2014年7月11日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7日(星期一) (四)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4年7月9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7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 选举邵长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② 选举宋德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③ 选举王文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④ 选举李云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⑤ 选举贾保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⑥ 选举肖树彬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⑦ 选举杜海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⑧ 选举卢克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⑨ 选举楚金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候选人简历见2014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 选举张春雷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② 选举付 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候选人简历见2014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公司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8.累积投票制投票原则: (1)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所选人数(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2)以所得选举票数较多并且所得选举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者当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选举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当选人的,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对前述无法确定是否当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 (3)在选举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时,一并进行累积投票。 (4)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5)股东对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9.特别说明: (1)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进行表决; (2)上述审议事项见2014年6月25日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10.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11.登记时间:2014年7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1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3.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 (2)联系电话;(0373)3978861 3978966 (3)公司传真:(0373)3911359 (4)邮政编码:453011 (5)联 系 人:肖树彬 冀涌泉 (6)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8)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 360949 ”; 投票简称为“ 新纤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注: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1 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 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15:00 至2014年7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4.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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