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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的要求,现就前次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公司承诺履行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披露。截至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百集团")承诺:广百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承诺公布日期:2007年11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承担拆除未有产权物业费用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广百集团承诺:目前本公司使用了部分未有权属物业,上述物业位于公司北京路店临街位置,共计3,520平方米。若相关部门要求拆除上述物业时,拆除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广百集团承担。 承诺公布日期:2007年11月8日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相关部门未要求公司拆除上述物业。 三、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承诺 2013年7月5日至23日,广百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424,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广百集团承诺,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3,424,178股(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公布日期:2013年7月24日 承诺期限: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没有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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