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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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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014-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注:上市公司已于2014年6月4日更名

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简称:博盈投资
股票代码:000760
  
交易对方名称: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创业路

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资产出售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网站;备查文件备置于本公司。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报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权审批机关的批准或备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意涵:

本报告书《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博盈投资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60”,股票简称“博盈投资”。

注:博盈投资已于2014年6月4日更名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非公开发行、

2013年非公开发行

经证监许可【2013】1409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14,465,300股股票。
英达钢构东营市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暨公司目前控股股东。
长沙泽瑞长沙泽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
长沙泽洺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
宁波贝鑫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
宁波理瑞宁波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
天津恒丰天津硅谷天堂恒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
武汉斯太尔武汉斯太尔动力有限公司。
奥地利斯太尔Steyr Motors GmbH,武汉斯太尔的全资子公司。
常州斯太尔常州斯太尔发动机有限公司。
国产化项目公司Steyr Motors柴油发动机国产化项目。
荆州恒丰、交易对方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湖北车桥湖北车桥有限公司。
荆州车桥荆州车桥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博盈投资将其所持湖北车桥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100%股权协议转让给荆州恒丰。
本次交易双方博盈投资和荆州恒丰。
本次交易标的湖北车桥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100%股权。
标的企业湖北车桥和/或荆州车桥。
交易标的交割日本次交易标的全部过户至荆州恒丰名下且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本次评估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博盈投资聘请具有证券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所涉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荆州恒丰于2014年5月15日签订的关于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湖北车桥有限公司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附生效条件的担保解除安排框架协议》公司与荆州恒丰于2014年5月15日签订的关于解除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北车桥有限公司所负担保责任之《附生效条件的担保解除安排框架协议》。
《履约担保协议》博盈投资与荆州恒丰于2014年5月15日签订的关于荆州恒丰为其履约本次交易相关安排提供交易诚意金担保的《履约担保协议》。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浦发银行荆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工商银行公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工商银行襄阳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技术产业支行。
湖北银行公安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县支行。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大成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财宝信中财宝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第26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公安县工商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人民币元。

重大事项提示

一、 公司名称变更及本报告书仍沿用公司原名称的原因

2014年6月4日,公司取得新营业执照,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中文名称由“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上述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发生在审议本次重组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日:2014年5月15日)和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日:2014年6月8日)之间,且本次重组所涉交易协议及有关方出具的部分声明已在公司名称变更前签署出具,有鉴于此,本报告书中仍沿用公司原名称“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简称“博盈投资”,保持与本次交易有关法律文件中使用公司名称的一致性,以方便投资人阅读。

二、 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博盈投资停牌之日(2014年4月1日)前6个月至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召开日之前一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自查,发现存在自查对象在自查期限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三、 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湖北车桥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100%股权协议转让给荆州恒丰,荆州恒丰以支付现金作为转让对价,该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以具有证券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协商最终确认。

鉴于公司对交易标的所涉标的企业银行授信提供了最高额抵押和最高额保证担保,为避免本次交易后公司对标的企业银行债务仍负担保责任暨构成对外关联担保,交易双方就上述担保解除事项达成框架性安排,并在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前,荆州恒丰负责解除公司对湖北车桥所负最高额抵押担保;在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15日内,荆州恒丰负责解除公司对标的企业(湖北车桥和荆州车桥)所负剩余全部担保责任。

四、 本次交易标的估值定价以及最近三年发生的评估事项

根据中财宝信出具的“中财评报字【2014】第011号”《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和“中财评报字【2014】第012号”《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荆州车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中财宝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湖北车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9,374.52万元,荆州车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923.67万元。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湖北车桥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经具有证券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所确定之评估值合计为17,183.87万元。基于此,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后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标的湖北车桥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7,183.87万元。

除本次交易所涉评估事项外,湖北车桥最近三年未就其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资产评估。

上市公司2011年曾委托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荆州车桥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的价值进行资产评估(“京亚评报字(2011)第132号”《荆州车桥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最终采取资产基础法估算结果作为该次评估结论,即荆州车桥股东全部权益于2011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4,244.25万元,上市公司以上述评估结果作为2011年收购荆州车桥100%股权的作价依据和最终交易价格。本次评估结果相比距离本次评估基准日两年又三个月的上述2011年评估事项的评估结果增加679.42万元,增幅16%。

除上述2011年评估事项和本次交易所涉评估事项外,荆州车桥最近三年未就其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资产评估。

五、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企业资产瑕疵事项的交易对方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企业存在的产权瑕疵风险事项做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本次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湖北车桥、荆州车桥因其交割日前业已存在的产权、沿革、运营等方面瑕疵事项而遭受任何处罚、损失或需要缴纳或补缴任何费用的,相关处罚、损失或费用由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荆州车桥有限公司自行承担,上市公司就此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上市公司在本次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因上述标的企业瑕疵事项承担了赔偿责任,有权就此赔偿承担事项向我公司追偿,我公司将在收到上市公司追偿书面通知及其赔偿事实证明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按上市公司上述已承担的赔偿金额对其进行等额补偿。我公司亦不得以上述瑕疵事项为由单方面终止、解除或变更该《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六、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兴财光华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4】第06007号” 《湖北车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4】第06006号” 《荆州车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所载湖北车桥、荆州车桥2013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以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06087号”《审计报告》所载博盈投资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告数据,扣除湖北车桥与荆州车桥之间采购、销售额后的湖北车桥、荆州车桥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合计数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67%,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一、十三条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4年5月15日,交易对象荆州恒丰直接持有公司1,45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63%,并且过去12个月内曾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关联方认定的相关规定,荆州恒丰系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交易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九、 本次交易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及其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交易对方及其标的企业就本次交易均已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取得相应合法有效批准与授权。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最终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书面核准后方可实施。根据《重组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或者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同时本次交易亦须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十、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过渡期内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整体剥离原“汽车配件制造及销售(传统车桥业务)”业务板块,系其战略选择,此举能够有效消除此业务板块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以及整体运营的潜在风险,但同时由于项目进度延迟导致公司Steyr Motors柴油发动机国产化项目尚未具备生产能力。因此,在本次交易后至国产化项目形成一定规模主营业务收入前的过渡期内,公司合并主营业务收入相较去年同期存在下降风险。

虽然公司针对过渡期内存在的上述经营风险已做出了具体稳定措施安排,包括继续推进样机测试和市场潜在客户开发、常州生产基地建设、拓展技术研发业务以尽快形成收入。但在国产化项目具备生产能力并形成一定订单收入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依赖奥地利斯太尔业务收入和过渡期稳定经营措施可能实现的新增收入,公司在上述过渡期内仍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

十一、公司“过渡期稳定经营措施”存在可能无法如期实现的风险

因上市公司国产化项目延迟和本次交易的综合作用,公司在本次交易后至国产化项目形成一定规模主营业务收入前的过渡期内,公司合并主营业务收入相较去年同期存在下降风险,为此,公司拟定了过渡期间国产化项目总体进程具体安排以及围绕生产基地建设、技术研发、业务开拓制订了具体的过渡期稳定经营措施,以确保上述过渡期内公司经营稳定。

过渡期稳定经营措施的核心组成部分“建设常州生产基地”需经过厂房改造、样机调试、生产工艺和生产流水线测试、小批量生产以及必要合格的人力资源匹配后,才能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由于生产基地建设所涉环节较多且复杂,整个建设过程涉及上下游合作方、当地主管部门等多方的配合、协作与支持,为此,公司将整合必要资源全力确保“常州生产基地”能够如期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并争取在2014年第四季度完成,但仍存在因具体建设环节客观原因延迟导致公司“过渡期稳定经营措施”存在可能无法如期实现的风险。

十二、业绩补偿可能无法增加上市公司利润的风险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英达钢构在前次非公开发行中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承诺武汉斯太尔2014、2015、2016年度每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和6.1亿元,若每期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未达到上述的净利润承诺数,将按承诺利润数与实际盈利之间的差额对博盈投资进行补偿,其中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博盈投资的股份优先进行补偿;对于股份不足以补偿的余额,以现金进行补偿。

根据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股份补偿实施方式为:“博盈投资在补偿股份数量确定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英达钢构,英达钢构将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将该等数量的股份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博盈投资,博盈投资按规定回购后注销”,现金补偿实施方式为“如英达钢构本次定向发行取得的博盈投资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由英达钢构以现金进行补偿”。

提醒投资者注意,基于上述业绩具体补偿方式,上述相关业绩补偿不一定能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 本次交易的背景

2013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持续动荡,经济复苏依旧乏力;中国经济坚持稳中求进,通过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7.7%的增长,低于2012年7.8%的增长速度。受国内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2013年车桥市场面临着严峻的市场环境,同时因国内企业加大进入及投资力度、外资企业的不断进驻,市场竞争格局日趋激烈。

尽管公司车桥业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力,但为切实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具备持续回报全体股东的良好能力,公司2013年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事宜,于2013年9月27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2013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09号)的核准批文;2013年11月26日,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汇入公司三方监管账户;2013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市登记手续,至此,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式完成。

取得上述募集资金后,公司积极推进国产化进程,于2014年1月10日完成对武汉斯太尔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4年3月26日与常州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该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在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常州斯太尔动力有限公司(当时协议签署时的暂定名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常州斯太尔发动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以此为平台将国产化生产基地落户常州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4月30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设立常州斯太尔的议案。2014年5月9日,常州斯太尔设立,取得注册号为3204830004143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晓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 本次交易的目的

在完成前次非公开发行及武汉斯太尔100%股权收购后,公司已将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柴油发动机研发和生产体系的武汉斯太尔全资子公司奥地利斯太尔纳入自身体系内,并正在积极、努力、稳步地推进Steyr Motors 柴油发动机国产化生产事宜及其他相关工作,将转型成为柴油发动机生产、销售、研发工程服务、许可证业务、柴油发动机零部件销售业务于一体并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全方位的动力系统领先供应商,作为公司的战略目标。

本次交易与公司2013年1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互独立,但在公司战略层面亦属基于公司同一战略选择,即本次交易系公司董事会在前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就公司“汽车配件制造及销售(传统车桥业务)”业务板块所面临的潜在经营风险与公司转型柴油发动机领先供应商之战略目标进行综合考量,同时本着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之基本前提,平衡利弊后做出的重大交易决策。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原有主营业务“汽车配件制造及销售(传统车桥业务)”业务板块在其经营相对稳定且仍具有一定盈利能力时,按评估值公允定价出售,回收转让价款以补充公司货币资金,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并经此交易彻底消除因“汽车配件制造及销售(传统车桥业务)”业务板块经营风险对上市公司整体运营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

基于上述交易目的,公司拟通过出售所持湖北车桥、荆州车桥股权实现对车桥业务板块的整体剥离。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专注于柴油发动机、柴电混合动力系统研发和生产业务板块,围绕上述战略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营架构,推进国产化项目进程。

二、 本次交易决策过程

(一)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有关决策程序

1.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 2014年3月31日,因上市公司涉及筹划重大事项,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日起开市停牌。

2) 2014年4月4日,根据重大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8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3) 2014年4月14日,根据重大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5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4) 2014年4月21日,经上市公司论证确认此次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5) 2014年4月28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29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6) 2014年5月5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6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7) 2014年5月12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13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8) 2014年5月15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议案有条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与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担保解除安排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所涉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有条件通过)、《关于审议<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有条件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所涉资产定价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选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此次资产剥离涉国产化问题发表专项意见的议案》(有条件通过)和《公司与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签订<履约担保协议>的议案》。

9) 2014年5月19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20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10) 2014年5月26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27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11) 2014年6月3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4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12) 2014年6月8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所涉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报告名称仍沿用上市公司原名称)和《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此次资产剥离涉国产化问题发表专项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3) 2014年6月10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11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14) 2014年6月17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18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15) 2014年6月24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筹划进展情况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5日起开市继续停牌。

2. 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4年5月15日,交易对方荆州恒丰股东会做出决议,具体内容如下:

1) 同意荆州恒丰按照具有证券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所出具的有关湖北车桥和荆州车桥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相应评估值为转让价格,购买博盈投资所持有的湖北车桥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100%股权,并就此与博盈投资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2) 同意荆州恒丰就有关解除博盈投资对湖北车桥所负全部担保责任相关事项,与博盈投资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担保解除安排框架协议》;

3) 同意荆州恒丰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诚意金,为履行上述股权转让安排向博盈投资提供履约担保,并就此与博盈投资签订《履约担保协议》;

4) 授权荆州恒丰执行董事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股权转让、担保解除和履约担保有关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签署事项。

3. 交易标的所涉企业其他股东放弃股东优先购买权

2014年5月15日,荆州车桥作为湖北车桥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具声明:“同意公司股东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权(63.28%)转让给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并郑重声明,就上述股权变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

1.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 本次交易方案简介

(一)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湖北车桥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100%股权协议转让给荆州恒丰,荆州恒丰以支付现金作为转让对价,该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以具有证券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协商最终确认。

此外,公司与荆州恒丰就公司对标的企业所负担保事项解除达成框架性安排,在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下列担保解除相关安排约定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前,荆州恒丰负责解除公司对湖北车桥所负最高额抵押担保;在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15日内,荆州恒丰负责解除公司对标的企业所负剩余全部担保责任。

(二) 本次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4月27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22000012939
住所公安县斗湖堤孱陵大道创业路
法定代表人罗小峰
注册资本(元)100,000,0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制动系统研发、制造、销售;其他汽车配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铸造、加工、销售;国家允许经营的有色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批发、零售;经营和代理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电子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机电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电产品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罗小峰出资51,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1.00%;

卢娅妮出资49,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9.00%。


(三) 本次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 湖北车桥63.28%股权所涉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车桥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2月27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22000002517
住所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大道178号
法定代表人卢娅妮
注册资本(元)87,630,0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国家允许经营的有色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批发、零售;经营和代理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各类汽配产品、电子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机电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电产品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博盈投资出资55,450,000元,占注册资本比例63.28%;

荆州车桥出资32,180,000元,占注册资本比例36.72%。


2. 荆州车桥100%股权所涉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荆州车桥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5月15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22000002929
住所公安县南平镇东正街4号
法定代表人卢德宏
注册资本(元)16,000,0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前后桥总成及相关零部件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博盈投资出资16,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00.00%。

(四) 本次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1. 湖北车桥63.28%股权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根据中财宝信出具的“中财评报字【2014】第011号”《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湖北车桥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18,910.44万元,评估值19,374.52万元,评估增值464.08万元,增值率2.45%。

交易双方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和拟出售股权占湖北车桥注册资本之比例,经协商最终确认本次交易项下湖北车桥63.28%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2,260.20万元。

2. 荆州车桥100%股权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根据中财宝信出具的“中财评报字【2014】第012号”《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荆州车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荆州车桥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4,897.03万元,评估值4,923.67万元,评估增值26.64万元,增值率0.54%。

交易双方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和拟出售股权占荆州车桥注册资本之比例,经协商最终确认本次交易项下荆州车桥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923.67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湖北车桥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100%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17,183.87万元。

四、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交易出售的资产为湖北车桥63.28%股权和荆州车桥100%股权,并且本次交易将导致博盈投资丧失对湖北车桥、荆州车桥的控股权,故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一、十三条之规定,公司以湖北车桥、荆州车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作为判断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之相关指标。

根据中兴财光华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4】第06007号” 《湖北车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4】第06006号” 《荆州车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所载湖北车桥、荆州车桥2013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以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06087号”《审计报告》所载博盈投资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告数据,判断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湖北车桥荆州车桥博盈投资
资产总额570,948,469.81275,416,965.702,407,260,437.09
营业收入406,355,033.15245,655,743.38632,044,165.65
净资产189,104,502.4848,970,305.341,621,539,267.52

根据上表所载数据,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指标结果如下:

1. 湖北车桥和荆州车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合计数,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比例为35.16%;

2. 湖北车桥和荆州车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合计数,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比例为14.68%;

3. 湖北车桥、荆州车桥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合计数,扣除湖北车桥与荆州车桥之间采购、销售额后,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67%。

综上,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一、十三条之规定,本次交易所涉标的企业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五、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象荆州恒丰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关系请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情况”之“六、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项下内容,此不赘述。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 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曾用名称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1988年06月14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000001974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大道178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疆
注册资本551,317,592元
实收资本551,317,592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交通、房地产、环保、高新科技企业投资;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项目投资(不含机动车发动机生产)、经营管理及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柴油发动机及配件、铸件、农用机械、模具、夹具的设计、开发、销售、维修(不含机动车、农用机械维修);柴油机配套机组设计、开发、销售、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经营及相关咨询与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凭有效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412室
股票首次上市日期1997年06月27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盈投资
股票代码000760

二、 上市公司设立及其股本变更情况

(一) 公司1988年设立

公司系经湖北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鄂改【1988】6号”文批准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湖北车桥厂改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鄂银发【1988)17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660万股,由湖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88】鄂会师报字第48号)验证,其中:湖北车桥厂以净资产1,110万元折价入股,向社会公众募集550万股。

(二) 公司设立后历次股本变更

1. 公司上市前的股本变更情况

1990年4月,经鄂银发【1990】164 号文批准,并经公司1989年度股东大会审查确认,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6比例配股,配售价每股1.5元,实际配售304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由1,660万股变更为1,964万股。

1991年3月,经公司1990年度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公司将1988年,1989 年和 1990年三年利润用红股方式发放,向股东发送红股570万股。派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由1,964万股变更为2,534万股。

1993年6月,经公司1992年度股东代表大会批准, 公司向原股东按同比例派送 501万红股,派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534万股变更为3,035万股。

1993年7月,经鄂改【1993】158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法人定向募集发行1,000万股法人股,发行价为每股1元,增售法人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35万股。

1993年11月,根据政府关于股份制企业规范化的要求,公司聘请湖北资产评估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在前述评估完成后,经公司股东特别会议批准,并经湖北省国资局鄂国资办评发【1993】99号文确认与批准,公司将此次评估增值的1,345万元转增股本,其余部分14.5万元进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4,035万股变更为5,380万股。

2. 公司1997年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997年6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358号文批准,股票上市申请经深交所深证发【1997】256号文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为“湖北车桥”(后更名为“博盈投资”),股票代码“000760”,公司总股本5,380万股,其中上市流通股份2,215万股。

3. 公司1997年分红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7年9月,公司召开199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5年度、1996年度、1997年度中期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红派股方案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该等方案经湖北省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函》(鄂证办函【1997】39号)批准后,公司向全体股东以199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3,800,000股为基数,用1995年度、1996年度、1997年度中期的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6.5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上述分红送股方案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53,800,000股变更为96,840,000股。

4. 公司1999年配股

1998年9月8日,公司召开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1998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向股东配股12,482,300股。1999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1999】5号)批准公司上述配股方案。上述配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96,840,000股变更为109,322,300股。

5. 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同时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股权分置改革前公司总股本109,322,3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及股改动议方股东定向转增股本,共定向转增股本30,826,986股。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09,322,300股变更为140,149,286股。

(下转B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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