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4-01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4-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华东重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4号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等文件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并于2014年2月13日对自查结果进行了披露,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
二、股份锁定承诺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
五、分红承诺
综上,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没有不符合4号指引的承诺及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