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4-03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关注到公司年报财务往来款项事项,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对相关往来款的主要构成及形成原因补充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现金中"往来款"金额约14.57亿元,除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的各项经营保证金、房租收入等约1.04亿元以外,还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①、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单位往来款97,124万元,支付给本公司款项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将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给了上述单位,上述单位收到款项后退回本公司,本公司收到款项从而形成现金流入。 ②、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合作医院往来款合计25,135万元,对方单位支付给本公司款项的主要原因是:对方单位将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给了本公司,从而形成现金流入。 ③、报告期内,大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银行贷款转贷需要,提供的临时性周转资金1.3亿元,本公司收到款项从而形成现金流入。 2、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金额约16.61亿元,除公司在报告期内退回的各项经营保证金、业务临时性周转金约2.45亿元以外,还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单位往来款97,124万元,支付给上述单位款项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上述单位办理贷款受托支付业务,从而形成现金流出。 ②、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合作医院往来款合计25,135万元,公司支付给上述单位款项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在收到相关医院委托支付的银行贷款后退回上述单位,从而形成现金流出。 ③、报告期内,公司偿还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临时性周转资金1亿元。 ④、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医院配送商,根据医药招标相关要求,支付湖北、山东相关医院业务保证金0.93亿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码:2014-038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众信旅游,股票代码:002707)自2014年6月27日开市时起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4年7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7月2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4)04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精神,经自查,现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相关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截至到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及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3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姜煜峰先生通知,获悉: 2014年6月25日,姜煜峰先生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协议书》,姜煜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4.37%,占公司总股本的5.15%)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2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6月25日。 姜煜峰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9,133,1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煜峰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5%。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4-02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369号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建刚先生主持并担任会议主席。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