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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2014年7月1日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口办公地址迁至新住所。上海管理中心办公地址不变。 现将公司海口新办公地址及上海管理中心地址、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一、海南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为: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351号 邮编:571127 电话:0898-68590005 传真:0898-68590005 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0898-68591366 二、上海管理中心联系方式为: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B栋2801室 邮编:201103 电话:021-61050111 传真:021-61050136 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021-61050111转182、266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3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扩股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与本公司共同对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增资扩股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13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专项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上述事宜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情况 截至2014年5月30日,五九集团收到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和枣矿集团分别向五九集团支付的增资款17,968万元、2,432万元和19,600万元,合计40,000万元; 2014年6月9日,呼伦贝尔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华信会验字(2014)第36号]; 2014年6月23日,本次增资相关当事各方向牙克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2014年6月26日,五九集团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牙克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五九集团本次增资事项办理完毕。五九集团的注册资本由32,870.59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2,870.59万元人民币。本次变动前后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二、备查文件 1、牙克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2、呼伦贝尔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华信会验字(2014)第36号]。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3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的有关通知要求,本公司分别于2014年2月15日、3月29日、4月29日、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承诺事项的专项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相关方存在的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存在下述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外,本公司及关联方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根据本公司2006年12月12日与牙克石市经济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特别约定,本公司受让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和牙克石煤矿(现更名为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后3年内,应投入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 承诺公布日期:2006年12月14日 承诺履行期限:自本公司受让五九集团和牙克石煤矿国有股权后3年内。 承诺履行情况:本公司通过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开展煤化工项目的建设。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能源科技公司投入PVC项目首期20万吨电石工程资金19,436万元,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完毕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通过能源科技公司投入大型煤化工项目资金60,175万元,超过履行期限仍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 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方案:受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以及之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严格的调控政策等影响,电石及PVC行业下滑,经与当地政府协商公司进行了缓建。后于2011年10月,本公司启动了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股权重组本公司煤炭能源产业,公司向当地政府进行了说明,待重组完成后,双方将进一步规划在当地煤转化项目的投资,得到当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2012年末上述重组完成后,能源科技公司以“寻求突破、转型发展”为指导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循环经济解决方案,并正组织实施低阶煤热解提取煤焦油项目(褐煤提质项目)。截止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9,596万元,项目进度53.68%,部分设备已安装到位,约完成设备安装总量的80%。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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