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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现就事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事项做补充披露如下: 一、在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中增加了关于分行业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二、在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中增加了十八、房地产业务的发展情况和相关风险。 三、在第五节重要事项-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2、担保情况中增加了对担保情况的说明。 四、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七、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更正为适用,并增加了相应的内容。 五、在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中增加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六、在第四节董事会报告-六、投资状况分析-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中增加了全资子公司山西裕丰沁裕煤业有限公司整合进展情况。 七、在第四节董事会报告-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的表格下面增加了说明公司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此次公司对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披露不涉及对财务数据的修改和变更,公司对年报进行补充披露事宜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5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提案情况,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上午10点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召开,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元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6月 6 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24,168,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75%。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流通股):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16,563,21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4、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温天相、彭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表决方式均为现场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议案 5 因涉及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应城市红双环工贸有限公司对议案 5 回避了表决。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双环科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24,16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563,21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5,31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审议通过了《双环科技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24,16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563,21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5,31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3、审议通过了《双环科技2013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24,16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563,21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5,31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4、审议通过了《双环科技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4,16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563,21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5,31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5、审议通过《双环科技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128,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28,839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应城市红双环工贸有限公司因涉及关联交易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4,16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563,21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5,31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7、审议通过《双环科技关于增加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4,16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563,21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5,31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是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席现场会议的律师为温天相、彭磊。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 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双环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请见巨潮咨讯网。法律意见书中表述议案表决结果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的议案表决结果一致。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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