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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4-01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5楼2号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25,715,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71%。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上述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鞠宏毅律师、矫鸿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4-01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17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14年6月27日在公司5楼2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利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推选张利君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聘任张利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张利君先生提名,聘任吴志军先生、孟晓东先生、沙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波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同时聘任孟晓东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三、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对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察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负责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员的要求,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利君先生,195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主任药师。曾任哈尔滨北方制药厂厂长,本公司药材分公司经理,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厂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志军先生,195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曾任原哈尔滨制药二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副厂长,哈药集团中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厂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厂长、党委书记。 刘波先生,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尔滨制药二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孟晓东先生,197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沙梅女士,197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国际注册咨询师。曾任宁夏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北京捷盟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资深项目经理,北京锐风致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常年顾问,和君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4-0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6月17日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4年6月27日在公司5楼1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推选李大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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