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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联营公司履行业绩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6月7日披露的《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说明》中对2013年度本公司联营公司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港稀土)和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三岩)业绩未完成承诺业绩,履行补偿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2014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说明公告》),现丽港稀土的原股东和海城三岩的实际控制人已分别按2013年丽港稀土和海城三岩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业绩的差额履行了补足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截止2014年6月27日,本公司已经收到丽港稀土的原股东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业绩差额部分36,130,000元,以及自2014年4月30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延期计付的违约金617,823元,合计36,747,823元。 2、截止2014年6月27日,海城三岩已经收到其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海城三岩的业绩差额部分32,830,299.50元。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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