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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7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刚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王振坤,独立董事王玉华、刘江南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以上议案中,第十三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颖、郭京玉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4年6月27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五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王晓刚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4年6月27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确定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潘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确认潘刚、刘春海、赵成霞、胡利平、王瑞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潘刚、刘春海、赵成霞、胡利平、王振坤、杨金国、陈力华(独立董事)、张心灵(独立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潘刚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高德步(独立董事)、高宏(独立董事)、潘刚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高德步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高宏(独立董事)、高德步(独立董事)、张心灵(独立董事)、潘刚、赵成霞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高宏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张心灵(独立董事)、陈力华(独立董事)、赵成霞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张心灵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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