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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4[03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借款合同 合同金额:5.1亿美元 合同生效条件:办理10艘VLCC新造船舶的抵押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对公司盈利能力将产生正面影响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 年6月25日在香港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总额5.1亿美元的油轮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公司于2013年11月9日发布了《招商轮船重大事项公告》(2013[032]号),披露了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10艘VLCC油轮融资意向书,拟通过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5.1亿美元,期限10年,用于支付造船进度款。 2014年4月15日,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2015年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4年4月起一年内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美元备用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人士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中国进出口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法定代表人:李若谷。其主要职责是扩大中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截止2013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848.67亿元,净利润为42.63亿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95.46亿元。 2、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贷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借款人: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借款总额:5.1亿美元; 贷款形式:船舶抵押贷款,按10艘VLCC船舶造船合同进度款的支付进度提取贷款; 用途:用以支付10艘VLCC船舶60%船价; 期限:10年期。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履行是为了保证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优化本公司油轮船队结构,控制和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盈利能力将产生正面影响。 2、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合同履行风险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借款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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