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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4-025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7月3日(星期四) ●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2014年6月17日,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或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会议地点设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多功能厅。 3.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27日—2014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974387,传 真:0571-87974400(传真后请来电确定),邮政编码:31001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内容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赞成”、“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2、分类表决方法: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持有“钱江水利”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二)股权登记日持有“钱江水利”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本次会议的议案1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中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度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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