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4-2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精神,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1、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没有超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2、公司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因深圳广晟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在2011年5月7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分别对其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期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公司关联交易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7号)。 截至目前,广晟公司及深圳广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