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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公告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14年6月底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专项披露如下: 一、经自查,目前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的承诺,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主体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一)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主体: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涉及两家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成熟一家,实施一家"的原则,积极推进解决两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并于两年内履行完成。 在此期间,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工作:1.依法履行控股股东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在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之前,充分保证泸天化股份和川化股份的独立性,不以非市场手段干预两家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此期间,公司将合理决策、审慎投资,避免增加新的同业竞争问题。2.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发展趋势,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3.按照相关证券法规要求,保证相关信息披露公平、公正。 承诺期限:2年内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对控股股东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规范工作。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关于解决公司对四川禾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禾浦化工")超限投资问题的承诺 承诺主体: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通过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处置禾浦化工在建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艺装置,处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禾浦化工所欠本公司的债务。 承诺期限:2014年12月30日前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对解决禾浦化工超限投资问题承诺的规范工作。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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