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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2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共赢”)减持股份的通知,万家共赢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6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827.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万家共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3年5月14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承诺履行情况: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限为2013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3日。该股份已于2014年5月14日上市流通,本次减持的股东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6、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6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股票代码:000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6层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6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年6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除在沈阳机床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四、实际控制人情况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1%的股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持有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隶属山东省国资委。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对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沈阳机床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沈阳机床股份71,720,059 股,占股份总额的9.37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沈阳机床股票共计38,279,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关于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应提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3年5月13日签署、2013年5月13日公告的《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在该报告书中就前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沈阳机床的股份;沈阳机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沈阳机床 11,000万股股份,占沈阳机床发行后总股本的 14.37%。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沈阳机床股份的情况 自2013年12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六个月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卖出沈阳机床38,279,941股。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沈阳机床之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容易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伏爱国 签署日期:2014年6月27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伏爱国 签署日期:2014 年6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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