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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7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8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签署 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书属于合作双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投资合同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 2、本投资合同书所述的相关项目与业务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审批等程序,相关土地面积、投资规模、资金筹集、项目建设周期、经济效益预测及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3、针对本次投资合同书涉及的后续各项事宜以及各个项目的投资方案(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建设周期等),公司将根据投资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完善产品产业链,依托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或"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地位及完善的全球营销网络,并结合拟建公司的整体性生产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兄弟科技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14年6月29日,兄弟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书的议案》,公司将选址彭泽县矶山工业园作为公司战略发展基地,首期项目用地800亩,购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基地拟建公司主要规划为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医药化工及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业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矶山工业园基本情况 彭泽县矶山工业园位于长江彭泽段下流临江地带,拥有一级岸线约4.7公里,该区域是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造纸业为产业核心,集存储、生产、加工、运输为一体的生态化工集中控制区。 二、投资合同书签订主体 甲方: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 乙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合同书主要内容 1、园区合法、合规性: ①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应确保园区取得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的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并确保所有行政审批手续的合法、合规及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园区设立、园区区域环评、园区区域安评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等。 ②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应确保园区规划、园区区域环评和产业规划符合兄弟科技拟建公司的规划要求(即产业规划包括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医药化工)。 ③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应确保公司分期动工的土地合法、合规,如存在问题,则由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负责整改至合法合规,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首期项目供地 ①项目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公司所选区块位于矶山工业园,首期用地面积800亩。 ②土地转让价格:出让土地挂牌价为4万元人民币/亩,公司按挂牌价支付。 ③土地使用年限:50年。 ④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应确保公司正式动工前将公司当期项目用地红线外200米内矶山村居民搬迁到位,确保当期用地规划红线外200米内没有居民。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应确保公司项目用地红线外居民户不影响项目环评、安评相关防护距离要求。 3、首期项目建设周期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确保如期提供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公司在3年内投产。 四、未来远景规划 ①用地规划:未来项目总用地规划共约3000亩,其中首期项目用地为800亩。 ②项目及业务规划: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医药化工及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③投资额:计划总投资额约50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项目投资额约12亿元人民币。 ④建设周期:计划在10年内完成所有项目的投资建设。 ⑤产值预计: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产值将达百亿元。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书属于合作双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投资合同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 2、本投资合同书所述的相关项目与业务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审批等程序,相关土地面积、投资规模、资金筹集、项目建设周期、经济效益预测及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未来远景规划未进行可行性研究,且项目实施周期长,整个项目受到市场及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产业环境等方面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针对本投资合同书涉及的各个项目,公司将根据投资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各个项目是否能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5、随着后续项目的陆续实施,投资金额逐步增加,财务费用的增加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6、随着后续项目的陆续实施、产品产能的逐步释放,如果公司市场开发能力不足,目标市场不能得到有效开拓,公司产品销售规模不能随着产能增长而相应扩大,将会造成生产线开工不足或产品积压,存在一定的市场开发风险。 7、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将对公司在人才引进、战略规划、运营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将可能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将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六、本合同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书,不仅符合公司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而且如项目顺利实施,将是公司大力完善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迈出的重要一步。并且通过依托兄弟科技在行业内的品牌地位及完善的全球营销网络,并结合拟建公司的整体性生产优势,能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实现兄弟科技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其他 针对本次投资合同书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以及各个项目的投资方案(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建设周期等),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根据投资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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