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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编 号:2014-035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及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业务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光明及吴群承诺: 1、在承诺函签署之日, 其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 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其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 其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 其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述承诺未超过承诺履行期限。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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