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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 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2年12月27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同丰A、同丰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上发布了《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并于2014年6月20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以2014年6月27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将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同丰A、同丰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现将份额转换结果公告如下表(各份额净值精确到小数点后第8位,第9位四舍五入):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同丰A、同丰B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投资者自2014年7月1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份额转换结果。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加华夏银行手机银行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夏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活动基金产品及活动内容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在上述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华夏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基金,其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2、活动截止时间以华夏银行正式公告为准。 3、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等其他未明事项以华夏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4、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5、本活动解释权归华夏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华夏银行的有关公告。 三、咨询方式 1、华夏银行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4年第7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4年7月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350088。 4、本基金销售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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