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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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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4版)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5日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更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选董事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更选董事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三、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严安林 刘 桥 余传利

201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4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第一次)到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5月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购买了2014年第87期“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5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4年6月20日到期,理财本金15,000万元及收益795,616.44元已经到账。

公司于2014年5月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5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2014年6月23日到期,理财本金10,000万元及收益567,123.29元已经到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4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15:00至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股东应正确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7月23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一)《关于更选董事的议案》

1. 选举靳宏荣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选举付贤民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选举胡北忠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选举张瑞彬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在2014年7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关于更选监事的议案》

1. 选举黄德斌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 选举倪敏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在2014年7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选举董事和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累积投票制投票原则:

1. 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所选人数(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2. 以所得选举票数较多并且所得选举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者当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选举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当选人的,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对前述无法确定是否当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

3. 在选举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时,一并进行累积投票。

4.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5. 股东对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三、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止2014年7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经理部。

(三)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4.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红梅

联系电话:0851--6302675

联系传真:0851-6302674

5. 其他事项: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733,投票简称:振华投票

2.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会议议案,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1 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 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元)
1关于更选董事的议案 
(1)选举靳宏荣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1
(2)选举付贤民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2
(3)选举胡北忠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3
(4)选举张瑞彬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4
2关于更选监事的议案 
(1)选举黄德斌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2.01
(2)选举倪敏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2.02

(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合 计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八、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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