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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4-03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6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6月30日在公司2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转让纺织大厦产权的议案 公司拥有位于大连市人民路35-37号纺织大厦的建筑面积为7,266.3平方米,可租用面积为6,224.23平方米。因该大厦设施已出现老化等现象,后续运营改造需要投入较大费用,该资产的运营回报率很低,基于以上原因及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该营业楼及与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挂牌手续后方能实施。 本次资产转让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272号)确认的评估价值人民币6,070.07万元为依据。根据评估报告,资产增值额为人民币4,393.44万元,增值率为262.04%。 监事会对该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转让纺织大厦产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情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发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9个月(含9个月)。 3、发行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置换金融机构贷款。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该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1号),详见2014年1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对该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4-03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25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6月30日在公司28楼会议室以传真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6名,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转让纺织大厦产权的议案 公司拥有位于大连市人民路35-37号纺织大厦的建筑面积为7,266.3平方米,可租用面积为6,224.23平方米。因该大厦设施已出现老化等现象,后续运营改造需要投入较大费用,该资产的运营回报率很低,基于以上原因及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该营业楼及与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资产转让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272号)确认的评估价值人民币6,070.07万元为依据。根据评估报告,资产增值额为人民币4,393.44万元,增值率为262.04%。 公司本次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纺织大厦营业楼及与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需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挂牌手续后方能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资产转让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详见公司《出售资产公告》(临2014-033)。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发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9个月(含9个月)。 3、发行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置换金融机构贷款。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4-034)。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1号),详见2014年1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7月21日(周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35)。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4-033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拥有的纺织大厦营业楼及与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该资产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070.07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尚需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挂牌手续后方能实施。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位于大连市人民路35-37号纺织大厦的建筑面积为7,266.3平方米,可租用面积为6,224.23平方米。因该大厦设施已出现老化等现象,后续运营改造需要投入较大费用,该资产的运营回报率很低,基于以上原因及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该营业楼及与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资产转让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272号)确认的评估价值人民币6,070.07万元为依据。根据评估报告,资产增值额为人民币4,393.44万元,增值率为262.04%。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交易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资产转让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纺织大厦营业楼及与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需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挂牌手续后方能实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纺织大厦产权后的交易对象,该交易过程尚未实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纺织大厦位于大连市人民路35-37号,于1994年投入使用。该楼宇大部分作为写字间对外出租,部分作为商品房对外出租做餐饮服务,已计提折旧20年。公司拥有的建筑面积为7,266.3平方米,可租用面积为6,224.23平方米。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经华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3年12月底,纺织大厦营业楼账面原值为34,531,930.18元,账面净值为13,110,614.66元,累计折旧21,421,315.52元;土地账面原值为7,849,209.60元,账面净值为4,079,548.20元,累计摊销3,769,661.40元。 截至2014年3月底,纺织大厦营业楼账面净值为12,831,481.55元,土地账面净值为4,027,908.66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272号)。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为评估方法,委托评估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676.63万元,评估价值为6,070.07万元,增值额为4,393.44万元,增值率为262.04%。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由于当地的资本市场与标的资产类似或相近的可比资产市场比较活跃,获取类似资产的交易案例比较容易,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评估。本次评估的思路是对营业楼采取按区域、楼层分别测算的方法进行评估。 选择符合条件的参照物,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修正。计算公式为: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待估房地产个别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个别因素值×待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 由于该营业楼证载用途全部为办公,截至评估基准日2-3层的实际用途为餐饮服务,其余楼层用途均为办公,本次评估以证载用途进行评估。另根据房地合一的原则,该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评估值含在房屋中,土地评估值为零。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协议,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成交后将签署交易协议。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纺织大厦设施已出现老化等现象,后续运营改造需要投入较大费用,该资产的运营回报率很低,基于以上原因及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决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纺织大厦营业楼及与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本次出售资产完成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4-03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9个月(含9个月)。 3、发行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置换金融机构贷款。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4-03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7月21日(周一)下午14:0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14年7月21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六)有关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等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4日(周一)。于2014年7月14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7月15日(周二)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红云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71号2811A室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why@chengda.com.cn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3、股东登记表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7月14日(周一)A股收市后,持有“辽宁成大”A股(股票代码600739)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发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发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发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3: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本人)/ 兹受 先生(女士)委托,出席2014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码: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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