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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38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参与平安汇通弘利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2014-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合同。详细内容参见2014年5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14-030)。上述事项获2014年6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过。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6月 25日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平安汇通弘利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合同,委托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情况 (一)资产管理人 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产学研大楼B815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32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主要股东: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周韦 联系电话:021-38635873 传真:021-50816997 网址:http://fund.pingan.com (二、)资产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住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楼 负责人:杨华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胡维佳 联系电话:021-50154244 传真号码:021-50151147 (三、)与公司的关系 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产管理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平安汇通弘利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委托财产来源于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资产的金额:3,500万元人民币 4、委托期限: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 9月 24日到期。 5、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投资于信托受益权、货币基金、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力争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6、投资范围 根据委托人意愿,本计划委托资金主要用于受让深圳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富”)持有的平安汇通-平安智汇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的认购资金主要受让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特定资产包收益权;该特定资产包收益权主要是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中与相关当事人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而形成的资产包收益权,本计划投资的特定资产包收益权中的股票质押式回购标的包括红宝丽(证券代码:002165),麦秸科技(证券代码:300319),本计划通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回购特定资产包收益权实现投资收益),并于本计划终止前由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按照约定价格溢价回购上述资管计划受益权,本资管计划实现退出。。 闲置资金可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包括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 上述投资对象投资比例为0-100%。 具体投资标的以委托人出具的投资指令为准。 7、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7%(单利,一年按365天计算) 业绩比较基准,是在本计划如期实现投资收益、没有发生债务违约等导致本金以及收益损失的前提下发生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供资产委托人参考,并不构成对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投资收益的承诺。 8、投资收益构成:本计划项下委托资产投资收益为管理人将委托资金所投资资产变现后的价款与该期委托资金之间的差额。 9、现状分配条款 本资管计划合同终止后,委托财产归属于委托人。管理人在扣除应由委托财产承担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费用、税费后将委托财产按照如下方式以现状形式分配给委托人后,即视为履行了管理人在本合同项下向委托人分配委托财产利益的责任。 10、 资产托管人的管理费:本计划的管理费按委托财产本金的0.09%年费率计提。 11、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费:本计划的托管费按委托财产本金的0.02%年费率每日计提。 12、存在的风险 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3)利率风险:本计划所受让的信托受益权预期收益率为固定值,本计划的预期收益率及未来可能取得的实际收益率也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4)法律与政策风险 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资本市场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调整与变化将对经济运行和投资项目产生一定影响,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投资收益和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5)管理风险 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管理运作过程中,资产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益水平,如果资产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投资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收益水平。 (6)流动性风险 本计划所投资的信托受益权为封闭式运作,若转让方无提前赎回行为,则委托人无法提前获取资管计划本金及收益,委托人可能存在流动性的风险。 (7)信用风险 本计划的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平安汇富到期不进行受益权回购、或者当所投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贷款借款人发生违约且其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造成委托人可能面临整体收益率低于其预期收益甚至本金亏损的风险。 (8)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特定风险 本计划委托资金主要用于受让深圳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资管计划受益权,该资管计划存在到期无法完成本金及收益兑付的可能,若到期汇富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资管计划受益权回购,则委托人可能面临投资无法收回本金及收益的风险。及本合同项下委托资产的特定投资方法或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因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而被暂停、取消、限制或禁止,从而导致委托资产遭受损失。 (9)现状分配风险 本资产管理计划应资产委托人进行投资,资产管理人不对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投资者购买本资产管理计划,应当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所投资信托计划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前,如所投资信托计划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质量出现极端恶化导致信托计划不能到期兑付,资产管理计划将对资产委托人按财产现状分配给委托人。此后,资产委托人自行承担交易对手或债务人债务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提出任何抗辩的法律风险,自行承担各交易文件项下应向第三方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10)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计划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资产委托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等。 (11)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行,可能导致计划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资产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资产委托人利益受损。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产品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三、委托资产管理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为特定客户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其进行低风险理财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平安汇通弘利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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