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4-017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在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三)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见下表: 票数单位: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小飞和赵瑜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