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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4-032 债券代码:122287 债券简称:13国投0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砻江水电执行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4-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电力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雅砻江水电")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雅砻江水电根据上述文件与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申办退税事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已落实享受退税政策的项目 按照财税[2014]10号文件精神,雅砻江水电目前已投产的二滩水电站(330万千瓦)、官地水电站(240万千瓦)和目前正在投产的锦屏二级水电站(480万千瓦)、锦屏一级水电站(360万千瓦)四个项目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条件。 二、目前退税执行情况 1.经与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从2014年5月起,雅砻江水电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按照即征即退方式处理; 2.雅砻江水电2014年4月前累计增值税退税,从2014年5月起及以后增值税实际税负未超过8%的部分中退还。其中尚有部分退税未落实返还方式,雅砻江水电将继续抓紧与相关税务机关的沟通,力争早日落实。 三、退税政策的影响 根据雅砻江水电初步测算: 2013年度应退税约4.5亿元。以2014年度发电计划为依据,预计2014年度应退税约7.3亿元。 鉴于发电量和项目投产存在不确定性,税务机关审理手续所需时间等因素,实际执行情况可能有所差异,以上测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电力有限公司持有雅砻江水电52%的股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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