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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48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4-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9,269,500股,本次回购股份为2012年5月11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5,207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369,856,590股的0.06%。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确定,公司已于2014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程序。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2011年12月20日,公司开始筹划股权激励事项;2012年1月13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股权激励备案文件;2012年2月2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并公告;201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股权激励激励计划,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46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其中首次授予866万股,预留部分80万股;201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向首次107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866万股,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认,实际参与认购首次限制性股票102人,实际认购846.95万股,授予价格为 6.75元/股,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2年5月11日;201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80万股限制性,该6名激励对象全额认购该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29元/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年3月13日。 综上,公司2012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9,269,500股。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李功园、王涛、王坚、昝莉萍向公司提出辞职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 9.5条有关规定,本次拟回购注销李功园、王涛、昝莉萍、王坚分别持有的28,151股、28,151股、56,302股、112,603股合计225,207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14年3月27日发表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是可行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对该部分股份实施回购注销,并同意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三泰电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尚待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三泰电子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3、2014年4月1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14年6月13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及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尚待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外,三泰电子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三)回购价格 公司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75 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7.9条有关规定,因公司或个人业绩未满足解锁条件或出现本计划规定的其他事由,导致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的,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3.36元/股(保留2位小数)。 (四)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369,856,590股。本次回购涉及4名股权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225,20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69,631,383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经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情况变动表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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