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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4-04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2层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斌先生因故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马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28名,代表股份86,629,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75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76,388,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83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13名,代表股份10,241,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21%;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制性股票锁定期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6)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7)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8)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程序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10)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11)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1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13)其他事项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9,7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2,5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7%;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3%。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622,55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7%;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3%。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唐周俊律师、慕景丽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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