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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14-015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1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王虹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通知刊登于2014年6月12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8.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15,0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5,000,000股的53.4912%。 (2)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授权代表 1人,代表股份11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884%;出席会议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3)流股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授权代表 1人,代表股份11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884%;出席会议的流通股(B股)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注: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八条进行如下修改: 原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东升、胡宜金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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