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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0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现应交易所要求,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肖向锋先生、黄幼茹女士、常晓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肖向锋先生1941 年出生,黄幼茹女士1940年出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注意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年龄均已超过70岁,并经过了充分研究:肖向锋先生和黄幼茹女士均为行业专家,且身体健康状况很好,没有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肖向锋先生、黄幼茹女士简历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因此有能力胜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有时间保证履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4-029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所有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7,797,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6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33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1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大道南段西侧 咨询联系人:张校伟 咨询电话:0374-6108288 传真电话:0374-6108288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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