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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4-04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4-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95%。 2、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7月7日。(因原披露上市日7月5日非交易日,暨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1、华英农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3年4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5月14日核发了《关于核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52号)的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200万股新股。 2、公司于2013年6月底实施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向包括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80万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3年6月25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并于2013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94,000,000股增加至425,800,0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9名对象: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汇融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嘉豪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山弘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7月7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9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两个账户认购,分别为:广发证基(2010)950及广发证基(2007)158 共用的托管单元及代码为 广发证券广发基金管理公司专用 代码:223000。 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汇融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持有人,为自然人李华夏 其证券账户号码01990056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英农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华英农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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