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4-04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7月3日11时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秀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其中,现场与会董事5名,异地与会董事2名(丁仕达、徐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结果共收到现场5张表决票及2张异地董事回传的表决票。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7月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证券代码:002509 公告编号:2014-04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4年7月3日10时。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玉女士。 (四)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2,52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对外收购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人,代表股份22,52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4-04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531,344.6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0号文“关于核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6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共向三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441,189股,发行价格为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97,758.32元。截至 2014年6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到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1,000.00万元后转入的特定对象认缴股款491,197,758.32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197,763.6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999,994.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351ZA011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3年11月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先期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及时、有效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部分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公司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4 年6月2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4年7月3日出具了致同专字(2014)第351ZA1468号《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根据上述鉴证报告,截至2014年6月2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46,531,344.6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系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6,531,344.6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46,531,344.60元先期投入南安C厂区消防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及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消防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系为了及时、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加快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鉴于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系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且拟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已对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6,531,344.6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为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及时、有效实施;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6,531,344.60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银河证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6,531,344.60元。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4-045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7月3日12时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升主持,监事会其他成员陈海燕、殷淇水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系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6,531,344.6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