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4-02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4-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投资")于2013年6月2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53,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2%,于2013年12月3日解除限售)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融资,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2014年7月4日,公司接到华益投资通知,华益投资于2014年6月20日将上述53,320,000股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日华益投资将所持43,328,200股本公司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20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6月19日。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华益投资共持有本公司63,328,320股,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43,328,2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8.42%,占公司总股本的20.33%;累计质押43,328,2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8.42%,占公司总股本的20.33%。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