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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4-033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14年7月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主持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孙红斌、冯建亮、徐小凤及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具体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 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上浮一定比率(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上浮比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10%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2)公司董事会应在发出或收到本条款所述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送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至少在证监会指定的一种报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予以公告。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发行人; 2)其他重要关联方。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1)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3)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为一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过半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视为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的公司除外。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 9601001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3.35亿元,不低于15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故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同意通过关于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姜滨先生、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徐海忠先生或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香港歌尔泰克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日本ETJ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子公司海外研发和销售实力,保证公司战略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子公司香港歌尔泰克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Eco Trust Japan Co., Ltd(简称“日本ETJ公司”)增加投资5.069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3063万元)。本次增资后,香港歌尔泰克有限公司持有日本ETJ公司股权比例由74.81%增加到75.8%。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网络投票时间定于2014年7月22日下午15:00—2014年7月23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定于2014年7月23日下午14:00在公司A-1会议室举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4-034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2日下午15:00—2014年7月23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下午15:00—2014年7月2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A-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8日 6、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4年7月18日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2发行规模 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债券期限 2.5债券利率 2.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转股期限 2.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担保事项 2.19募集资金存管 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7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7月2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2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241; 证券简称:歌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4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以此类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包括了对议案的全部表决。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单项议案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单项议案中部分或全部表决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先对单项议案的部分或全部的表决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下午15:00—2014年7月2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贾军安、王家好 联系电话:0536-8525688 传 真:0536-8525669 地 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 邮 编:26103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4-035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规定,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3月 31日,本公司最近五年内共进行了两次资金的募集。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5 号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2,800万股。截至2010年9月29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579.1275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33.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1,269,987.75元,扣除发行费用15,050,000.00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219,987.75元。募集资金于2010年9月29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90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商业银行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8 号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9,700万股。截至2012年3月22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9,643.4183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24.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80,959,978.27 元,扣除发行费用60,181,119.52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20,778,858.75元。募集资金于2012年3月22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408A14 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商业银行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行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人新村支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4101014210005133、377010100100138047、37001676108050158991、0302012010010170共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218214299451、37001676108050162053、377010100100283891、7379110182600049111、531902139110808共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10日、2012年8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顺序用于微型数字麦克风技改项目、手机用微型扬声器/受话器技改项目、数字音频产品技改项目、LED 封装技改项目。 截止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以15,341.28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微型数字麦克风技改项目》、《手机用微型扬声器/受话器技改项目》、《LED封装技改项目》的自筹资金15,341.28万元。上述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浩华核字[2010]第536号审核报告。 根据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以7,762.16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数字音频产品技改项目》的自筹资金7,762.16万元。上述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浩华核字[2010]第553号审核报告。 5、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2012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只发生少量的利息收入和账户管理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均已注销,剩余少量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124.64万元已转入非募集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顺序用于微型电声器件及模组扩产项目、高保真立体声耳塞式音频产品扩产项目、智能电视配件扩产项目、家用电子游戏机配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截止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 截止日,微型电声器件及模组扩产项目、智能电视配件扩产项目受欧美日经济恢复放缓,核心客户的重要产品发布时间推迟的影响,投资进度适度放慢,预计在2014年9月30日前全部达产; 家用电子游戏机配件扩产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2,275.01万元进行了该项目建设,公司考虑到自筹资金投入不大,决定不再进行置换,加上受欧美日经济恢复放缓,核心客户的重要产品发布时间推迟的影响,投资进度有所放慢,该项目和高保真立体声耳塞式音频产品扩产项目预计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达产;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不单独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对提高公司综合研发实力,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该项目预计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2年4月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微型电声器件及模组扩产项目》9,437.76万元,《高保真立体声耳塞式音频产品扩产项目》14,916.01万元,《智能电视配件扩产项目》16,400.80万元,《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158.33万元,上述4个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合计42,912.90万元。上述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国浩核字[2012]408A924号审核报告。 5、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2013年9月17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剩余募集资金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专户存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止日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下同)。 3、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累计实际产量/累计实际产能(下同)。 (二)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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