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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6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7月7日13:00在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燕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通讯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二、逐项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三、通过《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6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7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二、逐项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获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公司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上市地点等与发行上市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 代表公司与有关机构处理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等。 4、 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 5、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 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7、 根据发行方案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还本付息、调整票面利率等事宜,根据相关规定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除外。 8、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 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10、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四、通过《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7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结构,改善资金状况,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对债券市场的分析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二、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3、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 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6、 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 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8、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为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获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公司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上市地点等与发行上市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 代表公司与有关机构处理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等。 4、 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 5、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 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7、 根据发行方案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还本付息、调整票面利率等事宜,根据相关规定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除外。 8、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 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10、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7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刘娜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刘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刘娜女士在任职期间的敬业、勤勉工作深表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娜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刘娜女士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对汤胜红女士的履历资料的了解与审核,同意提名汤胜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汤胜红女士简介: 汤胜红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2004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北京中视博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11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拟任公司监事。 汤胜红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07万股股票,未兼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7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7月24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四层第20会议室召开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4日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15:00至2014年7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四层第20会议室 (四)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五)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1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 截止2014年7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债券期限 2.4募集资金用途 2.5债券利率 2.6担保事项 2.7发行债券的上市 2.8决议的有效期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审议《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14 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公告信息。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21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4年7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投票时间:2014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金一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一、二、三、四),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一、二、三、四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 在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巍 宋晶 联系电话:010-68567301 联系传真:010-68567301 邮 编:100045 七、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7月24日下午14:00在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4层第20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7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八、会议基本情况 (六)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4日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15:00至2014年7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八)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4层第20会议室 (九)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十)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0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7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十、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开展2014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就采购原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14 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公告信息。 十一、会议登记事项 (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七)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八)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11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登记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十)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十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投票时间:2014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金一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一、二),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一、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 在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巍 宋晶 联系电话:010-68567301 联系传真:010-68567301 邮 编:100045 十四、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7月14日下午14:00在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4层第20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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