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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4-032 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黄欣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现场会议,经由过半数董事推荐,现场会议由董事蒋利亚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长黄欣、副董事长吴佳林、董事童来明、洪军、王奇、樊燕、独立董事肖胜方、汪俊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叶蒙、监事曹文伟、程晓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4年6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波、张劲宇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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