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4-04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7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7月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珠海港物流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的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的授信额度提供1.2亿元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珠海港物流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同意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申请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的授信额度。由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资产抵押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三年的项目贷款。现需要由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待港达供应链二期厂房建成后,一、二期厂房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即解除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港达供应链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4-04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港达供应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达供应链”)二期厂房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为保障建设资金安排,港达供应链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三年的项目贷款。由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港达供应链同时将一二期厂房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目前二期厂房在建,待建设完成,全部抵押手续到位后,解除公司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同意7人。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五路10号;法定代表人:刘战;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搬运装卸,配载,运输信息咨询,仓储服务,货运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运险兼业代理等。 2013年末,港达供应链经审计的资产总计4214万元,总负债522万元,净资产3692万元,净利润375万元。2014年5月31日,港达供应链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4096万元,总负债450万元,净资产3645万元,净利润-4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港达供应链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三年的项目贷款,由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港达供应链同时将一二期厂房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目前二期厂房在建,待建设完成,全部抵押手续到位后,解除公司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 四、董事局意见 港达供应链是公司开展保税仓储、VMI管理、JIT配送等个性化物流服务的重要平台,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港达供应链是公司全资企业,在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 港达供应链未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452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1950万元,合计担保额为16240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03%,占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41.31%(注:以上数据含珠海港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其他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4-04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珠海港物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根据2014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因业务需要,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中的部分额度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融资,并由公司为珠海港物流使用的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现因珠海港物流业务发展需求,对于银行的承兑汇票需求量较大,公司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协商同意珠海港物流可以使用上述授信中的全部额度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珠海港物流增加使用的授信额度再提供人民币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为支持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同意珠海港物流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的授信额度。拟由公司为珠海港物流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参与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同意7人。上述两项担保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255号华厦4楼;法定代表人:刘战;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0万元;经营范围: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装卸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批发:预包装食品(烹调佐料);煤炭批发经营。 2013年末,珠海港物流经审计的资产总计38044.80万元,总负债19512.57万元,净资产18532.23万元,净利润833万元。2014年5月30日,珠海港物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83936.23万元,总负债54673.04万元,净资产29263.20万元,净利润730.9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2014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支持珠海港物流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同意珠海港物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中的额度由1亿元人民币增加为2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珠海港物流再提供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珠海港物流拟向汇丰银行申请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的授信额度,由汇丰银行向珠海港物流提供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拟由公司为珠海港物流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四、董事局意见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发展港口物流营运业务的重要平台,处于经营发展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积极推行全程物流战略和大货种战略,以供应链金融作为核心业务模式,通过贸易带动物流业务共同发展。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且为保证运营模式的安全,珠海港物流建立了一套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在对珠海港物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 珠海港物流未就上述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452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1950万元,合计担保额为16240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03%,占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41.31%(注:以上数据含珠海港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其他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4—04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25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21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七)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2、关于珠海港物流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珠海港物流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资产抵押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提案2、3、4属于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6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7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提供担保的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港达供应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7月24日9:00点-17:00点。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珠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4年7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季茜、杨昊翔。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附件: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7月10日 附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7月25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