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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新中基 公告编号:2014-030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更正公告 2014-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中基")已于2014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公司工作人员失误,致上述公告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将有关情况更正如下: 更正前: 按照调查核查计算口径,涉案事项对新中基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情况如下: 2006年虚增收入31,566.92万元,虚增成本22,481.37万元,虚增利润9,085.55万元,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138.57%,导致当年利润由亏损变盈利; 2007年虚增收入26,849.77万元,虚增成本24,915.95万元,虚增利润1,933.81万元,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34.50%; 2008年虚增收入7,559.67万元,虚增成本10,365.51万元,虚增利润2,805.84万元,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68.57%; 2009年虚增收入0万元,虚增成本675.04万元,虚增利润675.04万元,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25.43%; 2010年虚增收入0万元,虚增成本5,648.11万元,虚增利润5,648.11万元,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26.25%; 2011年虚增收入0万元,虚增成本1,890.47万元,虚增利润1,890.47万元,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1.64%。 更正后: 按照调查核查计算口径,涉案事项对新中基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情况如下: 2006年虚增收入31,566.92万元,虚增成本22,481.37万元,虚增利润9,085.55万元,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138.57%,导致当年利润由亏损变盈利; 2007年虚增收入26,849.77万元,虚增成本24,915.95万元,虚增利润1,933.81万元,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34.50%; 2008年虚增收入7,559.67万元,虚增成本10,365.51万元,虚减利润2,805.84万元,虚减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68.57%; 2009年虚增收入0万元,虚增成本675.04万元,虚减利润675.04万元,虚减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25.43%; 2010年虚增收入0万元,虚增成本5,648.11万元,虚减利润5,648.11万元,虚减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26.25%; 2011年虚增收入0万元,虚增成本1,890.47万元,虚减利润1,890.47万元,虚减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1.64%。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特此更正并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致歉。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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