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4-020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中期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类型:同向大幅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因2013年出售孙公司新疆中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详见公司出售资产公告,编号:2013-039),所获收益计入本年度利润,造成公司2014年中期业绩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0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4-021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中期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工作人员的失误,本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公告的“2014年中期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4-020)”中:第一节第3项业绩预告情况表中:本报告期每股收益错写为8.4—8.8元。正确数据应为:0.84—0.88元。第三节业绩变动的原因:“因2013年出售孙公司新疆中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详见公司出售资产公告,编号:2013-039),所获收益计入本年度利润,造成公司2014年中期业绩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补充更正为:“因2013年出售孙公司新疆中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详见公司出售资产公告,编号:2013-039),所获收益1.9亿元计入本年度利润,造成公司2014年中期业绩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敬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