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昆百大A 证券代码:000560 公告编号:2014-041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号)。后经公司论证确认此次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4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号)。由于相关重组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尚存不确定性,经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4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号),于 201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号),于2014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号)。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停牌后,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达成,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相关中介机构相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范围进行进一步论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初步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积极进行之中。由于重组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对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4-1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谢家瑾女士近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并获得国资委的批复,谢家瑾女士将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谢家瑾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 4名,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谢家瑾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洪涛股份,证券代码:002325)于2014年7月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4-070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 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做出,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在执行项目实现毛利及印尼Perawang项目本期结算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14年5月13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4】166号)。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