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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4-37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4-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 1、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东海基金发行的一对一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由单一委托人出资设立,存续期不低于36个月;资产管理计划拟参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2、自然人蒋丽霞(身份证号:23010219690523XXXX)认购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 3、 东海基金承诺: (1)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东海基金承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参与本次认购的资管产品(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足额募集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独立出资方式设立,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4、蒋丽霞承诺 (1)本人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 (2)本人与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二、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汇添富基金发行的一对一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由单一委托人出资设立,存续期不低于36个月;资产管理计划拟参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2、自然人洪长江(身份证号:35058219640810XXXX)认购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 汇添富基金承诺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汇添富基金承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参与本次认购的资管产品(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足额募集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独立出资方式设立,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4、洪长江承诺 (1)本人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 (2)本人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三、财通基金 1、财通基金以发行的基金产品参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该基金产品由单一委托人出资设立,存续期不低于36个月。 2、自然人王锋(身份证号:37060219610810XXXX)认购上述拟参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基金产品。 3、财通基金承诺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财通基金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用本基金公司名下管理的已成立的基金产品足额认购,不采用结构化融资的方式。 4、王锋承诺 (1)本人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 (2)本人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四、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1、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深圳创亿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合法筹集的资金,不采用结构化融资的方式。 五、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承诺: 1、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与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迪瑞资产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合法筹集的资金,不采用结构化融资的方式。 六、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1、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杭州羽南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合法筹集的资金,不采用结构化融资的方式。 七、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承诺: 1、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与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尚诚塑业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合法筹集的资金,不采用结构化融资的方式。 八、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1、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上海灏颂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合法筹集的资金,不采用结构化融资的方式。 九、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1、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尚诚塑业有限公司、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羽南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吉林城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与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者、财通基金参与本次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专户产品的特定投资者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深圳东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合法筹集的资金,不采用结构化融资的方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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