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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4-047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800万股。 2、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7月1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5号”文核准,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50万股,并于 2011年7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31,780万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1,78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8,8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98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南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吴捷、吕兆民、江门龙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和泰成长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耀祥、伍杏媛、叶健华、莫如敬、钟彩娴、黄秀芬分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限售期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且除上述承诺外,没有其他应履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转让股份的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在其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实际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9.1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11名,9名自然人股东,2名法人股东。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单位:股
以上股东除汪南东、江门龙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股票质押情况以外,其他股东所持的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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