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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21版)

  ■

  1 张允龄原名张晔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

  (四)公司国有股份情况

  2011年11月20日,江苏省财政厅作出《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苏财资[2011]148号)确认相应的国有股权设置方案,具体如下:

  ■

  注:SS是国有股东(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情况如下:

  ■

  除上述关联联系外,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法人股东资产经营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将累计减持不超过在公司上市时所持股票总数的40%,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计划应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规范诚信履行持股5%以上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公司法人股东光大金控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一年内,最高可减持公司上市时所持股票总数的100%,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计划应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规范诚信履行持股5%以上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公司法人股东钓鱼台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将累计减持不超过在公司上市时所持股票总数的40%,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计划应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公司董事金元贵、陈颖奇、高文明、高级管理人员徐官南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自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将累计减持不超过在公司上市时所持股票总数的40%,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计划应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规范诚信履行持股5%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公司董事刘文平、高级管理人员朱卫东、顾美华、陈磊、史翔、王亚东、唐卫华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自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已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规范诚信履行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公司监事张金雄、林庆增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自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监事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规范诚信履行监事义务。如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丁瑞权、李恒文、刘落明、曾世文、刘斌坤、张伟、茅飞、陆驰宇、朱志勇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行业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门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提供轨道交通装备配套产品与技术服务,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门系统供应商。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门系统、站台安全门系统、轨道车辆内部装饰产品、轨道车辆电力和通讯连接器、门系统配件等。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门系统、站台安全门系统、轨道车辆内部装饰产品、轨道车辆电力和通讯连接器、门系统配件等,主要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和干线铁路。

  轨道车辆门系统主要分为城市轨道车辆门系统、干线铁路车辆门系统等。公司的城市轨道车辆门系统产品包括外门及内门,其中外门主要包括客室侧门、司机室门和紧急疏散门,内门指连接司机室和乘客室的司机室后端门。公司生产的用于干线铁路车辆上的门系统包括普通客车的内门、外门,以及动车组内门、外门。

  轨道车辆内部装饰产品包含扶手、端墙、侧墙、平顶、隔墙、型材结构件、端门、立柱、座椅等。公司生产的轨道车辆内部装饰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城轨车辆。

  公司生产的轨道车辆电力和通讯连接器产品包含重载矩形连接器、重载模块连接器、美标圆形连接器、城轨圆形连接器以及铁路干线连接器五大系列,主要应用于轨道车辆电力和通讯信号传输。

  公司生产的门系统配件,包括门板、电机、门控器、丝杆、胶条、玻璃、电气开关、操作件、滚轮等门系统组成部分中的易损易耗件。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以直销的销售模式在国内外进行产品销售。公司通过国内外媒体广告、专业展会展示公司产品,宣传公司品牌形象,同时销售部门通过销售网络获取市场信息,对顾客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推荐活动。在国内市场,主要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得销售订单;在国外市场,主要通过国外客户在中国设立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申报,经客户对申报材料、报价、企业资质以及业主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后与之展开商务和技术谈判,签订销售合同。

  (四)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过程中需消耗的原辅材料及外购件主要有铝材、电机、钢材、电子元器件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80%左右。公司具有多年从事轨道交通门系统的生产经验,凭借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建立了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能为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五)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竞争地位

  1、城市轨道车辆门系统市场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门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要求非常高,进入该行业需要经过若干年的时间通过重重环节的验证,对于企业的研发与生产能力要求较高,下游客户对生产企业过往项目运行经验也有严格要求,因而形成了较高的城市轨道车辆门系统行业准入门槛,市场竞争者数量有限。目前行业内主要有康尼机电、IFE-威奥轨道车辆门系统(青岛)有限公司、上海法维莱交通车辆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博得交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欧特美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轨道车辆门系统制造企业。康尼机电是国内该领域内拥有全套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自主研发和制造能力的企业。目前公司占据城轨市场50%以上的市场份额,获得了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2、干线铁路车辆门系统市场

  干线铁路车辆门系统市场包括动车组和普通客车。动车组门系统主要包括内门系统和外门系统。目前在动车组内门系统市场,供应商主要有康尼机电、青岛欧特美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数企业,公司在动车组内门系统占主要市场份额;在国内动车组外门系统市场,合资企业处于主导地位,主要厂商为IFE-威奥轨道车辆门系统(青岛)有限公司和江苏纳博特斯克今创轨道设备有限公司,两家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本公司已掌握了高速动车组外门(客室侧门)系统的控制、驱动、锁闭、密封及网络通讯等关键核心技术,并完成了样机设计、型式试验和30万公里实车运行试验,目前适用CRH2、CRH3、CRH3C、CRH380B、CRH380BL、CRH380CL等车型的动车组外门产品已通过CRCC认证,获得了订单并实现产品交付,未来在干线铁路市场将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3、城轨站台安全门市场

  相对于轨道车辆门系统而言,城轨站台安全门市场准入门槛较低,近年来国内站台安全门市场发展迅速,参与企业不断增加,并存在大量的潜在进入者,市场竞争激烈。另外,由于站台安全门产品的最终客户一般是各地城市的地铁公司,受当地政府的影响较大,各地政府倾向于扶植本地企业,通常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这对于地方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公司的站台安全门业务主要集中在南京本地,通过市场拓展,目前,公司已成功进入了北京、上海、武汉、长沙等城市的站台安全门市场。

  4、国际市场

  国际车辆门系统市场主要由几家供应商占据,主要有:克诺尔(Knorr)、法维莱(Faiveley)、纳博特斯克(Nabtesco)、莎尔特堡(Schaltbau)、韦伯泰克(Wabtec)等。公司在稳定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际市场。2008年9月,公司与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签订了第一份出口欧洲的门系统订单,标志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品牌轨道车辆门系统开始进入国际市场。

  随着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的深入,公司一方面加强与国内整车制造企业的合作,另一方面积极与国际著名车辆制造企业寻求合作,大力开拓国际市场。2012年公司与加拿大庞巴迪公司签订了BLEP双层车项目、纽约地铁R179项目、旧金山BART项目销售合同,与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签订了加拉加斯2号线项目销售合同。2013年,公司与加拿大庞巴迪公司签订了马来西亚门控器改造项目、温哥华空中列车项目销售合同,与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签订了RATP-T7/T8增购项目合同,与Hartasuma私人有限公司签订了马来西亚吉隆坡格纳拉再也线增购项目的销售合同。未来五年,公司力争进入世界轨道交通门系统制造商前三强行列。

  五、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的价值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房屋所有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房屋共计18处,总建筑面积为86,628.09平方米,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

  (二)无形资产

  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具体如下:

  1、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已取得19项境内注册商标,5项境外注册商标,该等商标已获得《商标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注册商标

  ■

  (2)境外注册商标

  ■

  康尼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取得的注册号为2496016、083593117、302008057143、248026的4项境外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名称已由康尼有限变更为康尼机电。另外1项正在办理专用权人的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2、专利

  (1)境内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214项境内专利,其中29项发明专利、165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外观设计专利,该等专利已取得了专利证书。

  (2)境外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8项境外专利,均为发明专利,该等专利均已取得了专利证书。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7项均已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4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33,860.20平方米,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门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提供轨道交通装备配套产品与技术服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资产经营公司、金元贵、光大金控和资产经营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工程学院,以及上述单位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任何与本公司相同或近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避免同业竞争,资产经营公司、金元贵、光大金控和南京工程学院分别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及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

  注:康德瑞恩传动技术(南京)有限公司原名林尼克传动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南京工程学院、南京鼎牌电器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低,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对公司业务无实质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皮带轮、法兰、转子的毛坯件进行精加工后向康德瑞恩传动技术(南京)有限公司销售该等产品,主要用于商用车辆电磁风扇离合器和压缩机离合器零部件,不涉及公司核心产品。除本公司外,亦有其他供应商向康德瑞恩传动技术(南京)有限公司销售类似产品。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的金额较小,对公司业务无实质性影响。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金额占发行人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低,对发行人业务无实质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南京工程学院及其下属企业科技服务部向公司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服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及研发队伍,能独立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在核心技术及研发体系方面不依赖于南京工程学院及其下属企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金额占发行人同期研发支出总金额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业务无实质性影响。

  (2)股权受让

  2011年3月10日,公司与公司副董事长陈颖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受让陈颖奇持有的康尼实业12%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有康尼实业62.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393.93万元,定价以2010年12月31日康尼实业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此次股权转让款已付清,并已办妥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3)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金额占发行人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低,对发行人业务无实质性影响。

  (4)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金额占发行人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低,对发行人业务无实质性影响。

  (5)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租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且实际发生租赁金额较低,交易金额占发行人当期利润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业务无实质性影响。

  (6)关联担保

  2011年6月29日,康尼实业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编号:SX010311001581),约定江苏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向康尼实业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至2012年6月20日。康尼机电、陈颖奇及其配偶耿玉珍为该合同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关联方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系个人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1年11月25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对以前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确认“上述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均为正常商业往来,均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对发行人业务和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3、关联交易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与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上述以前年度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关附注的主要内容。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据其计算所得,并以合并数反映。投资者若想详细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请阅读招股意向书所附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元

  ■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小,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持续盈利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费用化的利息净支出+利润总额+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含当期资本化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设立后的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公司设立后的股本总额;

  1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净资产。

  (四)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影响因素和未来变动趋势进行了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现金流量正常,财务结构、各项财务指标等均处于合理水平,符合所从事业务的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1、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门系统、内部装饰、连接器、门系统配件等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相关的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稳定在80%左右,主营业务突出,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门系统、连接器、内部装饰和门系统配件四大类。报告期内,门系统的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97%、77.24%和83.33%,占比维持在80%左右,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门系统配件业务的销售收入金额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

  2011、2012和201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2,248.23万元、81,604.95万元和82,023.58万元,2012、2013年度分别同比增长12.95%和0.51%,呈持续增长态势。

  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门系统销售收入的持续增加,2012和2013年度,公司门系统销售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3.90%和8.43%,在国内铁路投资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公司门系统的销售收入仍然保持了一定的增长,其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大部分来自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受国内铁路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相对较小。而随着2013年下半年我国铁路投资环境的变化,公司干线铁路车辆门系统的销售收入增幅较大,从而带动了公司门系统销售收入的增长。

  第二,公司竞争力提高,综合竞争优势得到体现。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国内门系统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与竞争对手相比,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市场份额保持稳定;并且公司作为本土企业,产品性价比较高,能够充分根据国内市场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研发和产品设计,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第三,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了售后服务管理,组建了一支技术水平高、人员素质好、服务规范的客户服务团队,在客户所在地和公司产品使用地派驻售后服务人员,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的检查,提高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并与客户进行沟通反馈,更深入的了解客户需求,从而使公司产品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随着公司门系统产品交付量的增加,市场上在运行的公司门系统产品存量规模快速增长,因此下游客户对门系统配件的需求量也稳步增加,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目前,铁路基建的投资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从长远来看,我国的铁路建设,特别是高铁建设仍将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而且随着我国高铁技术在海外的推广,高铁市场空间也将进一步提升。未来,公司将在稳固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高铁领域业务,使之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毛利贡献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贡献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本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产品中,毛利主要来源于门系统产品。2011年、2012年和2013年,门系统产品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3.55%、84.80%和83.02%。

  2011-2013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营业收入的增加,在毛利率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毛利同步增长,2012年和2013年分别同比增长6.52%和8.22%。

  (2)毛利率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

  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05%、37.15%和38.59%。

  总体看来,公司综合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各期分别为41.38%、38.18%和41.42%,其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轨道交通车辆门系统领域的专业性强,进入门槛高,市场较为集中,不会造成价格竞争格局。一方面,公司凭借核心技术优势,主要产品性能优越,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进入该领域较早,具有先发优势,产品已经过大规模的量产和长期运行的检验,其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已得到轨道车辆制造企业的广泛认可,在业内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门系统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超过了50%,拥有较大市场优势,使得公司产品价格能够保持稳定。

  第二,公司在门系统的生产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积累,通过不断改进产品设计、优化制造工艺,降低了生产成本,并使得公司的门系统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的维护成本低于市场上的同类产品。

  第三,主营业务中的门系统配件业务虽然规模较小,但近年来增长较为迅速,且其毛利率水平较高,进一步稳定了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

  3、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

  (1)主要财务优势和劣势

  ①财务优势

  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稳步增长,2011-2013年度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8.00%,同时公司毛利率保持稳定,2011-2013年度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05%、37.15%和38.59%。

  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盈利质量较高,公司报告期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5,174.93万元,累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4,544.79万元。

  ②财务困难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足,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19,037.79万元,仅占资产总额的13.91%,对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张产生了制约。而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尽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高,但仅依靠公司自身积累很难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同时,当前公司融资渠道较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的资产负债率为67.43%,资产负债率较高,如果经营规模的扩张过多的依靠债务融资,将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因此,公司迫切需要通过股权融资,优化财务结构。如果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可为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供充足的项目建设资金,从而有力地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2)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行业市场需求强劲

  (下转A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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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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